
劉春來,高雄的曲棍球教練。多名球員站出來指控,他以「教學」為名,做出環抱、摸腰、觸碰等踰矩的行為,甚至用「停權」「不讓你打」來威脅,讓選手不敢說。這些指控涉及的對象,多達 10 人,時間橫跨多年。(TVBS 曾以「對女球員伸狼爪 10 年」報導此案。)
主管機關已撤銷他的教練資格,並將他列入不適任教練名單、終身不得再擔任教練。他的性騷擾刑事部分,目前仍在起訴、審理中,尚未定讞,在定讞以前,法律上他是「被告」。
面對這些指控,他沒有選擇面對,而是回過頭,自訴了兩個公開揭發他的人「誹謗」,想用官司把發聲的人壓下去。
一位是冰球協會的幹部黃意中,開了記者會、說已經掌握到 10 名被害人;另一位是長年投入冰球、協助處理申訴案件的尹安中,在臉書上分享了 TVBS 的新聞報導與相關資料。
結果,法院判這兩個人「無罪」,他自訴敗訴、二審定讞。
因為法院認定:他們的揭發,是基於冰球協會收到的檢舉、對話紀錄與被害人的描述,屬於合理查證、涉及公共利益,受言論自由保障。
法院,站在了「敢把事情說出來的人」那一邊。
判決無罪之後,尹安中公開發聲,其中一句話,值得每一個怕惹上官司而不敢說的人記住:
「我無罪,也不沉默,因為性騷擾不能被縱容。」
他說,他寧可承擔壓力,也不願對受害者的求助視而不見;今天的無罪不是終點,而是提醒我們,制度要夠堅強,才能保護說出真相的人。
給每一個人的提醒:
📌 加害人常見的第二招,是「反告」:告你誹謗、告你妨害名譽,想讓你怕、讓你閉嘴。但只要你說的是真的、是合理查證來的,法律是站在你這邊的。這個案子,就是最好的例子。
📌 如果你或身邊的人遭遇性騷擾,請保留對話紀錄、就醫或驗傷、記下時間與地點。這些,是日後合理查證的依據,也是保護你自己的證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