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他用「打零分」逼一個17歲的孩子拍裸體影片。收到之後,他嫌「看不到臉」,要孩子重拍。
依判決認定,劉康仁是台北市萬芳高中研發處組長。他假借管教,以「打零分」「不讓參賽」這些足以左右一個高中生前途的學業手段當籌碼,逼迫一名17歲學生深夜在浴室拍下裸體影片,透過LINE傳給他。收到之後,他還嫌看不到臉,要求重拍,並把影片存進自己的LINE記事本。
一審依相關罪名判他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。法官認定他犯後狡辯、毫無悔意,也沒有與被害人和解。(本案為一審,仍可上訴。)
這不只是一個老師的案子,這是一個學校的案子。
依監察院調查:案發後,學校性平會外聘的調查小組最初認定「不構成性騷擾」,沒有正確評價師生之間的權勢關係。更離譜的是,就在事件還在爭議、程序還沒走完的期間,2025年8月,學校把他重新聘為研發處試務組長。一個被指控逼學生拍裸體影片的人,回到了掌管考試事務的行政位置上。
直到台北市政府性平會依職權重新審議,才認定校園性別事件成立。監察院於2026年7月28日通過糾正,認定校方性平機制「嚴重失能」,任由不適任教師掌握行政權力,涉嫌庇護加害人。
這裡要把最新結果補上,因為它跟很多人印象中的「學校還在包庇」不一樣了。
依台北市教育局2026年7月29日說明:2026年4月一審判決有罪後,該師即依法停止執行職務;教育局並於2026年5月核定解聘,依《教師法》規定終身不得任教。
制度最後補上了,但補得很慢,而且是被一審判決和監察院糾正推著走的。如果沒有走到刑事一審、沒有監委介入,他可能還坐在那個試務組長的位置上。
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已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,對他裁罰、公告姓名(違反第49條第1項第15款,2026/03/26)。
一個用學業威脅逼未成年學生拍裸體影片的人:刑事有一審3年10月、行政有兒少法裁罰公告、教師資格被終身註銷、學校被監察院糾正。這一次,該接的幾道關卡都接上了。只是每一道,都是在孩子已經受傷之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