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台灣罪犯圖鑑
CASE #031
兒虐
多名被害
台北・籃球
體育教練
戚冠民
起訴
有懲處公文
曝光中
台北市國小運動教練。自113年1月至114年12月,以拍攝或詐術使兒童自行拍攝性影像等方式對53名學生為性犯罪,另對2名學生乘機性交猥褻,犯罪期間近2年。坦承犯行,遭兒少法裁罰(2026/03/10,教育局依兒少法「按被害人數分別裁處」、以42案計,共2100萬元罰鍰),起訴後羈押中。
犯罪
113年1月 – 114年12月
兒少法
2026/03/10 裁罰
羈押
2026/05/13 起羈押
現況
起訴中(羈押中)
相關資料
兒少法公文(2026/03/10)|違反第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(其他對待或利用兒少犯罪或不正當行為)
台北律師事務所|戚冠民案法律解析:教育局「按被害人數分別裁處」,42案共2100萬元罰鍰
裁判書|115年度聲字第732號(羈押裁定)
↳ 裁判書白話文與重點整理
閱讀文章 →
更新:2026/08/27
台灣罪犯圖鑑
← 回到首頁,看所有案件
認得出他的人越多,孩子就越安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