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父親性侵在先,導師逼迫在後,一個女孩經歷兩層地獄
彰化縣一所國小的級任導師黃耀興,得知班上一名女學生曾遭生父性侵的遭遇後,並沒有保護這個孩子,反而利用她的心理脆弱,長期誘騙她到校內圖書室、教師進修室,以言語威脅的方式迫使她配合,並全程拍攝影像。案件從2015年4月持續多年,直到女學生成年後才鼓起勇氣提告。
法院怎麼認定的?案件走了多久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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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家長的三個提醒:
📌 如果孩子在家中或校外已經經歷過創傷,家長更需要留意校內師長的互動方式,曾受傷的孩子,往往是掠食者鎖定的對象,因為他們更難開口求助。
📌 任何要求孩子「單獨到某個空間」的安排,即使講的是「關心」「輔導」,都值得多一分警覺。
📌 遭遇性暴力創傷的孩子,需要的是專業心理支持與安全的求助管道,不是被要求「忍耐」或「保密」,可撥打113婦幼保護專線尋求協助。
資料來源:115年度侵再字第1號(2026/04/23再審)、自由時報、TVBS、嬰兒與母親報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