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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SE #037兒虐彰化・狼師
黃耀興
教育人員
黃耀興
裁判確定有懲處公文
彰化縣國小五、六年級級任導師。得知班上女學生曾遭父亂倫性侵後,利用其脆弱心理,誘騙女童至校內圖書室教師進修室以言語威脅迫使為性行為,並拍攝影像;另於女童一度昏迷時繼續拍攝裸露影像未施援手。女童成年後提告。一審(2025年5月)判8年10月及1年2月,二審維持原判。彰化地院再審(2026/04/23)因新影像證據,加重改判合計15年(強制性交8年10月 + 拍攝猥褻影像6年2月),另涉他案尚待合併定刑。
犯罪2015年4月起
一審2025年5月 判8年10月及1年2月;二審維持
再審2026/04/23 新影像證據,重判合計15年
現況再審裁判確定,另案尚待合併定刑
⚠️ 未被兒少法裁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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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:2026/07/15

全文

父親性侵在先,導師逼迫在後,一個女孩經歷兩層地獄

彰化縣一所國小的級任導師黃耀興,得知班上一名女學生曾遭生父性侵的遭遇後,並沒有保護這個孩子,反而利用她的心理脆弱,長期誘騙她到校內圖書室、教師進修室,以言語威脅的方式迫使她配合,並全程拍攝影像。案件從2015年4月持續多年,直到女學生成年後才鼓起勇氣提告。

法院怎麼認定的?案件走了多久?

一、利用已經受傷的孩子,二度傷害。 他明知這名學生因家庭因素承受著外人難以想像的創傷,卻沒有選擇通報或保護,反而利用這份脆弱心理,以恐嚇言語逼迫女童配合,並用手機全程拍攝。

二、受害者昏迷時,仍持續侵害並蒐證。 根據案卷內容,女童一度因情緒或身體狀況陷入昏迷,被告非但沒有施以援手,反而繼續拍攝影像,行為之惡劣程度讓承審法官在後續判決中特別著墨。

三、一審判決,二審維持。 一審法院在2025年5月依相關罪名判處8年10月及1年2月,被告不服上訴,二審法院審理後認定原判決並無違誤,維持原判。

四、新影像證據曝光,再審大幅加重刑期。 2026年4月23日,彰化地院因新出土的影像證據,裁定再審,最終將刑期大幅提高,強制性交罪判8年10月、拍攝猥褻影像罪判6年2月,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5年,全案裁判確定。另外還有其他相關案件正等待合併定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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給家長的三個提醒:

📌 如果孩子在家中或校外已經經歷過創傷,家長更需要留意校內師長的互動方式,曾受傷的孩子,往往是掠食者鎖定的對象,因為他們更難開口求助。

📌 任何要求孩子「單獨到某個空間」的安排,即使講的是「關心」「輔導」,都值得多一分警覺。

📌 遭遇性暴力創傷的孩子,需要的是專業心理支持與安全的求助管道,不是被要求「忍耐」或「保密」,可撥打113婦幼保護專線尋求協助。

資料來源:115年度侵再字第1號(2026/04/23再審)、自由時報、TVBS、嬰兒與母親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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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得出他的人越多,孩子就越安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