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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SE #043兒虐多名被害新竹・營隊
林觀復
其他
林觀復(綽號「魟魚老師」)
裁判確定有懲處公文
新竹兒童體適能營隊教師,綽號「魟魚老師」。自2022年起擔任營隊教師,2023年12月至2024年8月間,利用兒童年幼與信任,對5名兒童多次強制猥褻,並持手機拍攝1名男童性私密影像。一審新竹地院依強制猥褻11罪、拍攝兒童性影像1罪判刑,二審高等法院維持原判,最高法院駁回上訴,2026年1月定讞,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。兒少法裁罰(2025/10/01)。
行為2023/12–2024/08,對5名兒童強制猥褻、拍攝1名男童性影像
判決強制猥褻11罪+拍攝兒童性影像1罪
現況2026/01 三審定讞,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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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:2026/08/08

全文

以「陪孩子運動」為名的營隊老師,被判了12年

林觀復,綽號「魟魚老師」,是新竹一名兒童體適能營隊的教師。家長把孩子送去,是希望他們在營隊裡運動、成長、被好好照顧,但事後才發現,這份信任被嚴重辜負。

事情是怎麼發生、又是怎麼一路走到定讞的?

一、利用年幼與信任,跨越身體界線。 他自2022年起擔任營隊教師,在2023年12月到2024年8月之間,利用孩子年紀小、對老師的信任,多次對5名兒童做出侵害身體界線的行為,並持手機拍攝其中1名男童的性私密影像。

二、罪名一項項成立。 進入司法審理後,法院依強制猥褻罪11項、拍攝兒童性影像罪1項認定其犯行。一審新竹地院判刑後,二審高等法院維持原判,最高法院駁回上訴。

三、三審定讞,應執行12年。 2026年1月,全案定讞,林觀復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。此外,他也被列入兒少法違法對待兒童的裁罰公告(2025/10/01)。

給家長的三個提醒:

📌 營隊、才藝班、體適能課這類「非學校體系」的兒少活動,往往不在既有的教師查核機制內,把孩子交出去前,多留意帶隊者的公開背景資訊。

📌 「拍攝」是這類案件常見的加害延伸行為。如果孩子提到老師曾單獨要求拍照、錄影,尤其是在私密情境下,務必認真看待。

📌 年幼的孩子未必說得清楚發生什麼事,但行為的改變(抗拒去營隊、情緒異常、身體不適)都是值得追問的訊號。

資料來源:中央社(2026/01/06)、兒少法違法對待兒童裁罰公告(2025/10/01)、最高法院114年度台上字第6418號裁判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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