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以「性功能測試」為名的侵害,同一份監察院糾正案文,點名了台大醫院婦產部的兩位醫師
黃信穎,曾任台大醫院婦產部住院醫師。2021年,他以「性功能測試」為由,對一名前來就診的女病患做出跨越身體界線的行為,經司法審理,裁判確定。
事情不只發生在他一人身上,也不只留在司法程序裡。
給讀者的三個提醒:
📌 就醫過程中,任何檢查、處置都應該有明確的醫療目的與說明。如果醫師以「測試」「檢查」為由要求你配合不合理的行為,你有權利當場拒絕、也有權利事後申訴。
📌 醫療院所同時是「職場」,院內的醫師,對病患是照護者,對同仁可能是主管。這兩種角色都可能被權力濫用,需要不同的監督機制。
📌 遇到跨越界線的行為,可以向醫事人員懲戒委員會、監察院或113婦幼保護專線申訴,紀錄與求助不需要等到「事情鬧大」才開始。
資料來源:113年度侵訴字第94號裁判書、台北市政府懲戒公告、聯合報(2025/09/10)、監察院糾正案文(2026/01/3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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