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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SE #052台北・婦產科
黃信穎
婦產科醫師
黃信穎
二審2年・不予緩刑(可上訴)廢照確定監察院糾正
台北市婦產科醫師,曾任台大醫院婦產部住院醫師。2021年以「性功能測試」為由,對一名女病患性侵。刑事部分經二審臺灣高等法院撤銷改判有期徒刑2年、不予緩刑(法院指其迄今未實際賠償、亦未獲告訴人原諒,故不宜宣告緩刑;114年度侵上訴字第167號,2026/01/29)。台北市政府另依醫師法懲戒,廢止其醫師執照,2025年9月因未提覆審而懲戒確定。監察院2026年1月糾正台大醫院,指其未能提供安全職場環境,導致被害人蒙受二次傷害;同一份糾正案文也點名該院婦產部另一起主管陳思原(本站#077)性騷擾多名住院醫師案。
犯罪2021年,以「性功能測試」為由對女病患性侵
刑事二審撤銷改判有期徒刑2年、不予緩刑(114年度侵上訴字第167號,2026/01/29)
懲戒台北市政府公告懲戒,廢止醫師執照,列入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
確定2025/09/10,未提覆審,懲戒(執照廢止)確定
監察院2026/01/30,糾正台大醫院未提供安全職場環境,致被害人二次傷害

📋 查核:已可於衛福部「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」以姓名查詢(登錄:西醫師/婦產科/歇業,性別事件:裁判、懲戒)。
現況刑事經二審改判2年、不予緩刑(可上訴,定讞狀態待確認);醫師執照廢止已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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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:2026/09/02

全文

以「性功能測試」為名的侵害,同一份監察院糾正案文,點名了台大醫院婦產部的兩位醫師

黃信穎,曾任台大醫院婦產部住院醫師。2021年,他以「性功能測試」為由,對一名前來就診的女病患做出跨越身體界線的行為,經司法審理,裁判確定。

事情不只發生在他一人身上,也不只留在司法程序裡。

一、司法認定:裁判確定。 黃信穎經法院審理,依相關罪名判決有罪,全案裁判確定。

二、行政懲戒:執照廢止,未提覆審。 台北市政府依醫師法對其懲戒,廢止醫師執照;2025年9月,因他未提出覆審,這項懲戒正式確定。同一份新聞稿也提到,同院婦產部另一位主管陳思原(本站#077),因性騷擾多名住院醫師,遭處停業3個月,兩案懲戒同日確定。

三、監察院糾正:醫院沒能提供安全的職場。 2026年1月,監察院通過糾正,認定台大醫院在這兩起性平事件的處理過程中,未能提供同仁「安心工作之職場環境」,導致被害人蒙受二次傷害。監察院並指出,醫師「教師兼醫師」的雙重身分,讓監督責任出現空隙;跨機關之間的通報機制也存在缺陷。

四、這起案件的提醒。 一起發生在診間的個案,牽動出的是整個科部的職場安全問題,當同一個單位、同一段時間內,接連出現不同醫師利用職權侵犯病患與同仁的事件,該被檢討的就不只是「這個人」,而是讓這些事一再發生的環境與制度。

給讀者的三個提醒:

📌 就醫過程中,任何檢查、處置都應該有明確的醫療目的與說明。如果醫師以「測試」「檢查」為由要求你配合不合理的行為,你有權利當場拒絕、也有權利事後申訴。

📌 醫療院所同時是「職場」,院內的醫師,對病患是照護者,對同仁可能是主管。這兩種角色都可能被權力濫用,需要不同的監督機制。

📌 遇到跨越界線的行為,可以向醫事人員懲戒委員會、監察院或113婦幼保護專線申訴,紀錄與求助不需要等到「事情鬧大」才開始。

資料來源:113年度侵訴字第94號裁判書、台北市政府懲戒公告、聯合報(2025/09/10)、監察院糾正案文(2026/01/30)

延伸閱讀|同樣在診間越線,為什麼有人入監、有人升院長?(六人「處置光譜」):
https://metawilo.com/reading/discipline-spectru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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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得出他的人越多,孩子就越安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