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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SE #061兒虐多名被害台北・警員
郭昇翰
公務員
郭昇翰
起訴曝光中
前台北市警大安分局警員(警專34期),「創意私房」論壇會員。2016年12月起至2024年2月任職期間,在派出所廁所安裝針孔攝影機偷拍如廁畫面,並利用處理事故或救護勤務機會偷拍女性隱私部位,連幼童亦不放過,清查被害人逾70人。遭大安分局免職。二審(2026/02/10)認定15罪,合計判13年4月;因另有相似案件審理中,暫不定應執行刑。「創意私房」論壇上傳影像部分仍由檢方另案偵辦。第三審上訴中,限制出境。(同涉「創意私房」論壇,另見 #098 黃子佼。)
犯罪2016年12月 – 2024年2月(任職期間)
免職台北市警大安分局免職
二審2026/02/10 判15罪,合計13年4月,可上訴
裁定2026/04/10 延長限制出境8月
現況第三審上訴中,限制出境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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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:2026/08/24

全文

他穿制服、坐在警察局裡,而被害人就在他的工作場所如廁。

郭昇翰曾任台北市警大安分局警員,同時是「創意私房」論壇的會員,一個以流通私密影像為目的的平台。

從2016年12月到2024年2月,他利用勤務帶給他的每一個機會,在派出所廁所藏置針孔設備;趁處理事故或救護案件時,持手機對女性進行不當拍攝;走進女同學的家,在廁所藏設備。

他的身份讓他走進了很多本來對他關閉的空間。

清查後確認的被害人數逾70人,當中有成年女性,也有幼童。

一審認定65名被害人,判決合計13年2月。二審(2026年2月10日)重新梳理罪名,認定15罪成立,合計判處13年4月;原先個資法所認定的55件因不符構成要件撤銷改判無罪。因另有相似案件仍在審理中,暫不定應執行刑。「創意私房」論壇上傳影像的部分,由檢方另案偵辦中。

他不服,提起第三審上訴。法院認定他面對非短刑期,有逃往境外的可能,裁定延長限制出境8個月,並要求他每週三天在基隆住處門牌前自拍回報。

他服務的單位,本來是讓人感到安全的地方。

把羞恥還給加害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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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得出他的人越多,孩子就越安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