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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這很營養,我老婆都是這樣」,退休領千萬,惡行藏了20年
台南市一名退休國小教師尚志剛,1975年到2004年間,先後任教於台中和平鄉梨山國中小、平等國小,以及台南日新國小、勝利國小,並自營補習班、家教班,對多名未成年女學生做出侵害身體界線的行為,受害人數逾10名。他在2004年提早退休,這段被塵封的惡行,直到2020年才被揭發。
這起案件是怎麼被揭發、又是怎麼一路走到今天的?
一、利用「信任」與「權威」,長期鎖定乖巧學生。 他教學風格嚴厲,經常體罰、責罵學生,讓學生不敢反抗。據受害者指控,他會刻意找其他同學「掩護」犯行,鎖定安靜乖巧的女學生下手,甚至詢問「要不要找同學一起來」,用學姊學妹之間的信任關係擴大受害範圍。
二、用「父愛」包裝侵害行為。 根據判決書,他侵害學生時會稱讚對方「胸部很漂亮」,並辯稱自己是「以父親立場來照顧她,因為很愛她,才會親她」,這種將侵害行為包裝成關愛的說詞,是他長期不被舉發的原因之一。
三、退休即等於「安全下莊」,直到有人願意公開全名。 人本教育基金會2022年7月召開記者會,首度公開他的全名,希望讓更多被害人有勇氣出面指認,避免案件因超過追訴期而無法追究。最終在他曾任教過的多所學校全面清查,以及台南地檢署鍥而不捨追查下,找到十多名受害女學生。
四、偵辦期間潛逃中國,一年半後被解送回台。 檢方對他提起公訴時,他人已潛逃中國。監察院事後調查發現,檢方竟是在起訴後才知道被告已經逃亡,這段延誤也成為監委追究地方教育局與檢方責任的重點之一。2023年,他透過兩岸司法互助管道被解送回台。
五、部分受害指控已罹於追訴期,僅2案能夠成立。 由於多數受害事實發生在20多年前,已超過法定追訴期,最終僅有2名受害女童在追訴權時效內成功提告,法院僅針對這2案論罪。
六、一審13年、二審10年、更一審8年6月,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。 台南地方法院一審依性侵、猥褻等26項罪名,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3年;二審因法律適用問題撤銷改判10年;案件發回更審後,更一審審酌全案,改判8年6月;2025年10月,最高法院駁回上訴,全案裁判確定,他須入監服刑。
七、監察院兩度出手,追究制度責任。 監察院不僅追究地方教育局未全面清查的責任,也對檢方偵辦期間未能掌握被告逃亡動向提出調查。2026年,監察院再次追蹤後續究責進度,顯示這起案件對體制的檢討,至今仍未停止。
給讀者的三個提醒:
📌 「以父親立場照顧妳」「因為很愛妳」這類話語,是常見的權勢性侵包裝說詞,真正的關愛不需要跨越身體界線。
📌 加害人「退休」不等於「風險解除」,他可能仍然透過補習班、家教班等私人管道接觸未成年人。
📌 即使事隔20年,只要還在追訴期內,仍然可以尋求司法途徑,你不需要獨自承擔沉默的重量。
資料來源:114年度台上字第3400號、114年度侵上更一字第1號、112年度侵上訴字第1427號、人本教育基金會、報導者、監察院調查報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