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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SE #072多名被害屏東・高中
潘淑真
教育人員
潘淑真
有懲處公文監察院糾正
屏東縣國立高中潘姓女老師。長期對多名女學生做出帶有性意味的不當追求與性騷擾行為,校方一度未依性平法程序通報處理。學生畢業多年後接力挺身指控,經教評會決議解聘、4年不得聘任教師,潘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,歷經多年訴訟,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最終駁回其上訴,可上訴。
曝光2017年6月,人本教育基金會召開記者會揭發
停聘2017年5月,校方性平會啟動調查並停聘
解聘經教評會決議解聘,4年不得聘任教師
訴訟108年度訴字第155號(2020/01/09)
終局113年度訴更二字第19號(2026/07/21),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上訴
現況解聘處分維持,可上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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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:2026/07/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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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罪犯圖鑑|屏東・高中狼師潘淑真長這樣!

「你是我的口香糖,讓我吞不下去也吐不出來」,一句週記留言,9年後才等到終局判決

屏東縣一所國立高中女老師潘淑真,長年以「特別關心」為名,對多名女學生做出帶有性意味的追求與騷擾行為。這起案件從2017年首度被公開揭發,到2026年司法終局判決確定,走了將近9年。(我只找到新聞馬賽克的照片,歡迎提供照片)

事情是怎麼發生、又是怎麼一路走到今天的?

一、用「關心」包裝,逐步跨越師生界線。 她長期對特定女學生表現出超乎尋常的關注,不斷邀約吃飯外出、送貴重禮物、單獨帶回家過夜,甚至在學生的週記本上寫下帶有追求意味的留言。當學生開始與男同學互動較多,她會傳送帶有醋意與威脅語氣的訊息施壓。

二、校方一度未依規定通報,讓行為持續多年。 根據後續調查,校方早已知悉她過去曾涉及類似行為,卻選擇不通報、不調查、不解聘,只讓相關人員介入「降低互動」了事,導致同樣的行為模式在往後幾年持續發生在不同學生身上。

三、遭投訴後,反過來指控學生「背叛」。 2017年,一名應屆畢業生向人本教育基金會投訴後,她非但沒有反省,還在LINE群組中以打工為由,邀約班上其他女學生單獨相處,並公開指控投訴的學生「背叛」自己。

四、多年後,接力挺身而出。 2026年,另一名畢業多年的學生在得知在校學妹同樣遭到長達3年的追求騷擾後,決定將自己當年的受害經驗公開,盼能阻止更多學生受害。

五、司法認定:師生互動逾越應有分際。 法院審理時指出,身為教師應當知道師生之間必須保持適當的社交距離,避免不必要的肢體接觸,然而她卻在密閉空間中主動提出牽手、觸碰學生的敏感部位,這些行為已經構成性騷擾,不尊重學生的性自主權。

六、教評會解聘,行政訴訟纏訟多年終告確定。 校方性平會調查認定屬實後,教評會決議將她解聘,並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。她不服,提起行政訴訟,纏訟多年,2026年7月,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在歷經多次程序後,最終駁回她的上訴,維持解聘處分。

給家長的三個提醒:

📌 「老師特別關心我的孩子」不必然是好事,過度的關注、頻繁的私下邀約、貴重禮物,都值得家長多一分留意。

📌 學生投訴後,如果加害方反過來指控投訴者「背叛」,這是常見的操縱手法,家長應堅定支持孩子,而非質疑孩子。

📌 校園性平事件的究責,有時需要很長的時間才能走完,即使多年後才決定站出來,仍然值得被認真看待與支持。

資料來源:108年度訴字第155號、113年度訴更二字第19號、人本教育基金會(2017/10/16)、自由時報(2017/06/23)、ETtoday(2026/07/29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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