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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SE #076台北・演藝圈
陳宣裕
演藝圈
陳宣裕(藝名NONO)
裁判確定另案上訴中
知名搞笑藝人陳宣裕,藝名「NONO」。2023年遭多名網友、網紅具名指控性騷擾、猥褻,指控人數一度累計逾30人,士林地檢署以強制性交、強制猥褻等罪起訴共7罪。一審對其中一名告訴人(C2)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,其餘6罪因證據不足判無罪;二審駁回上訴、維持原判,高檢署決定不再上訴,全案朝向確定執行。另有一起獨立案件,指控其於2011至2013年間對一名按摩師及另一名女性侵害身體界線,一審全案判無罪,士林地檢署已聲明上訴。
曝光2023年6月,多名網友、網紅具名指控,累計逾30人
起訴2024年5月17日,士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等罪起訴共7罪
一審士林地院113年度侵訴字第14號(2025/05/13),1罪有罪(2年6月)、6罪無罪
二審高等法院114年度侵上訴字第159號(2026/04/23),駁回上訴、維持原判
另案士林地院114年度侵訴字第35號(2026/05/13),按摩師等案全案無罪,士檢已上訴
現況強制性交未遂罪2年6月確定執行;另案無罪,檢方上訴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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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:2026/08/04

全文

30多人具名指控、7條罪名起訴,最後只有1條罪定讞,這個案子留下的,不只是一個判決

2023年6月,網路上開始出現對知名搞笑藝人NONO(本名陳宣裕)的具名指控,短短數週內,指控人數一度累計逾30人。士林地檢署介入偵辦,最終依強制性交、強制猥褻等罪名,將其中7項起訴。

事情最後是怎麼判的?

一、指控爆發,如滾雪球般擴大。 從第一則貼文開始,越來越多人具名出面,指控時間橫跨近20年。檢方於2024年5月正式起訴,共列7項罪名。

二、一審:1罪有罪,6罪無罪。 2025年5月,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,僅就其中一名告訴人的部分,認定被告構成強制性交未遂罪,判處有期徒刑2年6月;其餘6項罪名,法院認為證據不足以補強單一指述,判決無罪。

三、二審維持原判,检方不再上訴。 2026年4月,台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,維持2年6月的判決。同年5月,高檢署宣布不再上訴,希望這部分能盡早確定並執行。

四、另一起獨立案件,同樣以無罪收場。 除了上述案件,還有一起指控其於2011至2013年間,對一名按摩師及另一名女性跨越身體界線的案件,2026年5月一審宣判,法院同樣認定證據不足,全案無罪。士林地檢署已對此聲明上訴。

五、無罪,不等於「沒發生過」。 這句話,來自一篇談論本案勵馨基金會評論文章的標題。性侵害案件的舉證困難,是台灣司法長期存在的結構性問題,沒有第三方證人、沒有即時就醫紀錄,往往就難以「補強」被害人的單一指述,即便被害人所述屬實,法院仍可能因無法達到有罪的證明門檻而判無罪。

給讀者的三個提醒:

📌「無罪」是法律上「證據不足以定罪」的結果,不代表「法院認定沒有發生」,這兩者是不同的概念,社會大眾常常混淆。

📌 遭遇侵害後,盡快就醫、報案、保留任何形式的紀錄(訊息、照片、證人),是日後能否「補強」指述、獲得法律認定的關鍵。

📌 具名指控需要極大的勇氣,但司法審判有其嚴謹的證據門檻,支持被害人發聲,同時也尊重司法程序,兩者並不衝突。

資料來源:維基百科、司法院新聞稿、勵馨基金會、中央社、台視新聞、聯合報、士林地院114年度侵訴字第14號/第35號、高等法院114年度侵上訴字第159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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