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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SE #080多名被害台北・演藝圈
秦偉
演藝圈
秦偉
裁判確定
知名藝人、主持人。2016年遭一名女造型師公開指控性侵後,陸續有女編劇、女粉絲出面控訴,指其以「談偶像劇劇本」「幫忙出專輯、當MV女主角」等名義,將被害人騙至住處後違反意願性侵。檢方認定共8名女子受害(含2名未成年人,最小14歲),起訴求刑41年,其中5名被害人指控罪證不足獲判無罪,女編劇、女粉絲、女造型師3案有罪確定,各判有期徒刑4年。2021年2月裁定3案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8月確定,2020年4月14日入監台中監獄。截至2026年5月已7度申請假釋,全數遭駁回,主因為未與被害人和解、犯後未彌補傷害。
2016女造型師率先公開指控,其後女編劇、女粉絲接力控訴
判決3案有罪各判4年,2案罪證不足無罪
定刑2021/02 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8月確定
入監2020/04/14 發監台中監獄
現況裁判確定,服刑中;7度申請假釋均遭駁回(截至2026/05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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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:2026/08/07

全文

從螢幕上的公益形象,到8名女子的控訴

秦偉,曾是家喻戶曉的藝人與節目主持人,長期經營溫和、有公益形象的螢幕人設。但2016年,一名女造型師在網路上公開指控,揭開了他私下的另一面,之後,女編劇、女粉絲也相繼站出來控訴。

事情是怎麼被揭發、又是怎麼一路走到定讞的?

一、以工作機會為餌,將被害人騙至住處。 根據指控,秦偉利用自己的演藝地位與人脈,以「談偶像劇劇本」「幫忙出專輯、當MV女主角」等名義,約被害人見面或到住處,再違反對方意願、強行跨越身體界線。女造型師一案,是2010年7月他邀對方到台北市信義區住處,將人壓制在床上性侵。

二、檢方認定8人受害,含2名未成年。 檢方偵辦後認定,前後共有8名女子遭秦偉侵害,其中包含2名未成年人,年紀最小的只有14歲,起訴時求刑41年。

三、3案有罪、2案無罪,如實呈現判決結果。 進入司法審理後,其中5名被害人的指控因罪證不足,秦偉獲判無罪;女編劇、女粉絲、女造型師這3案則罪證明確、有罪確定,各判有期徒刑4年。這是這起案件必須誠實交代的部分:定讞的是3案,不是全部8案。

四、合併定刑7年8月,入監服刑。 2021年2月,法院裁定3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8月確定。他已於2020年4月14日發監台中監獄服刑。

五、7次申請假釋,全被駁回。 從2024年起,秦偉已7度申請假釋,截至2026年5月全數遭駁回。審議委員會給出的關鍵理由是:他始終未與被害人和解、犯後也沒有彌補所造成的傷害,不符合假釋條件。截至最新報導,他的刑期只剩約10個月。

給讀者的三個提醒:

📌 「公眾人物」「好人形象」不是安全保證,加害者的社會形象與私下行為,可能是兩回事,這也是這類案件最容易讓被害人不被相信的原因。

📌 以「工作機會」「提攜後輩」為由的單獨邀約,若讓你感到不舒服,你有權拒絕;產業裡的權力落差,往往是加害的溫床。

📌 「假釋被駁回」某種程度上反映了司法對「是否真正悔改、是否彌補傷害」的把關,關注一個案件,不只看判多久,也可以看他出獄前做了什麼、沒做什麼。

資料來源:中央社(2020/12/10)、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4488號裁判書、聯合報、ETtoday(2026/05/1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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