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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SE #081多名被害兒虐台北・幼佳幼兒園
幼佳幼兒園
教育人員
幼佳幼兒園(負責人李夙完、園長蕭曉君;教保員呂嘉珍、郭鋗佩)
有懲處公文
台北市萬華區私立幼佳幼兒園(招牌英文名 BRIGHTER,蒙特梭利幼兒園)。2025年初爆發集體虐童,家長發現幼幼班2–3歲幼童出現異常後調閱監視器揭發。台北市教育局查看約40個上課日、320小時監視器影像,認定不當對待逾40起,行為包括將幼童抓起來甩、掐著搖晃、摔到地上、踹頭、甩耳光、餵廚餘、倒飯入他童碗等。教育局114年5月13日認定共4人違反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》第33條第1項:教保員呂嘉珍、郭鋗佩屬「情節重大」之不當對待,各罰12萬元、停職、2年不得從事幼教工作並公告姓名;園長蕭曉君罰1萬元、負責人李夙完本人罰6萬元(均屬「非情節重大」之不當對待),連園長、負責人都親自被列為裁罰對象,不只是管理責任。全案累計裁處97萬3,500元(含園方師生比不足、進用未具資格人員、安全管理失當、非法接送車、延遲通報等)。此外,被停職的教保員竟轉往負責人李夙完開設的補習班任教,補習班因未陳報教職員、負責人知情仍違法聘用,另遭重罰50萬元。此案最早由立委吳沛憶2025年3月接獲家長反映後舉報教育局、協助調閱監視器而揭發。
2025/02–03家長發現幼幼班幼童異常,調閱監視器揭發
08/15教育局稽查同負責人補習班,揪出停職教保員轉任
08/28教育局公布調查,累計裁罰97萬3,500元;家長召開記者會
禁業呂嘉珍、郭鋗佩各罰12萬、公告姓名、2年不得任教保
現況行政裁罰確定;園方、關係補習班均遭裁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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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:2026/08/08

全文

被停職的教保員,秒轉到同一個老闆開的補習班

台北市萬華區的私立幼佳幼兒園(招牌英文名 BRIGHTER,標榜蒙特梭利教學),2025年初被家長揭發集體虐童。事情是怎麼被發現的?家長發現幼幼班2到3歲的孩子出現異常,透過立委吳沛憶協助舉報教育局、申請調閱監視器,才揭開長期不當對待的真相。

一、監視器裡的畫面。 教育局逐一查看約40個上課日、共約320小時的監視器影像,認定不當對待事件超過40起。畫面顯示的行為包括:把幼童抓起來甩、掐著搖晃、摔到地上、踹頭、甩耳光,還有餵廚餘、把飯倒進其他孩子碗裡等情形。

二、姓名已公告,連園長、負責人都被列名。 依教育局114年5月13日的正式處理情形,幼佳幼兒園共4人被認定違反《教保服務人員條例》:教保員郭鋗佩、呂嘉珍屬「情節重大」之不當對待,各罰12萬元、停職、2年不得從事幼教工作並公告姓名;園長蕭曉君罰1萬元、負責人李夙完罰6萬元(均屬「非情節重大」之不當對待)。也就是說,連掛名的園長、負責人都親自被列入裁罰對象,不只是管理責任。

三、最讓人不安的一步:換個招牌繼續。 被停職的教保員,竟然轉往負責人李夙完開設的補習班繼續任教。教育局8月15日稽查該補習班,查獲補習班未依規定陳報教職員、且在負責人知情的情況下違法聘用這名停職教保員,情節重大,補習班另遭重罰50萬元。這正是兒少工作安全最大的漏洞,一個領域被停職,換個招牌就繼續接觸孩子。

四、累計裁罰97萬3,500元。 全案就違法部分從重、從嚴裁處:郭鋗佩、呂嘉珍各罰12萬元、公告姓名、2年禁業;園長蕭曉君罰1萬、負責人李夙完罰6萬;園方因師生比不足、進用未具資格人員、安全管理失當、非法接送車輛、延遲通報等罰13萬3,500元;違法續聘的補習班罰50萬元,合計97萬3,500元。

給家長的三個提醒:

📌 幼童的異常行為(抗拒上學、情緒不穩、身上不明傷痕)本身就是求救訊號,家長有權要求園所提供監視器畫面。當園方要求「簽切結、退學」而不願配合調閱時,更要提高警覺。

📌 「教保員被停職」不代表他離開了幼教/兒少現場,這個案例顯示,換到補習班、才藝班等不同體系,禁業紀錄可能追不過去。選機構時可到教育局不適任人員公告專區、全國教保資訊網交叉查詢姓名。

📌 連鎖體系、家族經營的機構(負責人、園長、教保員彼此有親屬關係)在內部監督上容易失靈,家長可多留意機構的通報紀律與外部稽查結果。

資料來源:立委吳沛憶案件說明、台北市教育局新聞稿(2025/08/28)、教育局114年5月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處理情形(載明李夙完、呂嘉珍、郭鋗佩、蕭曉君)、教育局不適任人員公告、Newtalk、中時(2025/08/2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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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得出他的人越多,孩子就越安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