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⚠️ 先講最重要的一件事,免得傷到無辜:
這篇講的是「當年」的事。
文中兩間幼兒園,平安新村、經國三民,現在都已經換人經營了。
平安新村的德育契約已由國防部、資通電軍終止、重新招標;經國三民已改由「社團法人新竹市教保人員協會」承接。
兩園「現在」的經營者,與德育、與本案涉案的任何人,都沒有任何關係。
請千萬不要把當年的事,算到無辜接手的現任園方頭上。
以下講的,是當年那個法人、那些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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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北市松山區有兩處幼教機構,一處是國防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委辦的「平安新村職場互助教保服務中心」,一處是台北市教育局委託的「經國三民非營利幼兒園」。
它們表面上分屬國防部與教育局,實際上當年都由同一個法人承辦,「德育學校財團法人德育護理健康學院」(這個法人2023年8月前叫「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」,是同一所學校改名,負責人翁進坪)。
同一間園裡,其實發生了兩種性質完全不同的事,我必須兩邊都說明白:教保員陳羿翰,對幼童做出性方面的侵害,法院依強制猥褻等罪判他有期徒刑8年、已定讞(本站 #014);另外兩名教保員梁瑋芹、陳塏婷,則是肢體與管教上的不當對待(也就是兒虐),並不涉及性侵。
依教育部全國教保資訊網的正式裁罰紀錄:在平安新村,陳羿翰先後被罰60萬(2024/11)與150萬(2025/08),梁瑋芹、陳塏婷各罰40萬,連機構負責人翁進坪都被追究、兩度各罰6萬;在經國三民,陳羿翰另被罰50萬、翁進坪再罰6萬。合計,陳羿翰的行政裁罰高達260萬元。
而台北市教育局的新聞稿也寫明:陳羿翰一案是「平安新村涉案人員衍生經國三民」,教育局因此前後做了兩次潛在受害幼生的清查。
一紙「不得聘任」的禁業令,擋得住一個人「被聘為老師」,可是,擋得住他換一個身分,比方說以學生實習的名義,再一次站回一間有孩子的教室嗎?
如果我們的制度只鎖住「受聘」這道門,卻留著「進修、實習、回鍋」那扇窗,那些被公告、被裁罰的名字,真的離開孩子了嗎?
這個問題,我沒有答案,但我認為它值得被大聲問出來。
給家長的三個提醒:
📌「國防部委辦」「教育局委託」「非營利」都只是招牌,真正每天照顧孩子的,是現場的人。招牌再硬,都替代不了你對現場的觀察與通報。
📌 同一個法人可能同時經營好幾處園所。一處出事,值得留意的是「背後是誰在辦」,而不只是單一園名。
📌 機構名稱、法人名稱都可能改過(本案的法人就從「經國」改回「德育」)。查證時,別只看現在的名字。
資料來源:教育部全國教保資訊網官方裁罰查詢、臺北市教育局新聞稿(平安新村涉案人員衍生經國三民)、中央社、自由時報、中央廣播電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