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台灣罪犯圖鑑
CASE #101多名被害兒虐新北・偷拍販售|創意私房
陳宗駿
壽險業務/超商店員
陳宗駿
更審中
新北市人,曾任壽險業務、超商店員,另有妨害性自主前科(已服刑,2023年7月假釋出獄)。入監服刑前,他透過交友、包養網站以金錢約出女子從事性交易,趁機偷拍性影像,被害人包含未成年少女;他向對方謊稱影片僅供個人保存,實際卻上傳至「創意私房」及「觸感論壇」等付費論壇販售牟利,前案認定不法獲利約238萬元。相關犯行分成數案:主案(與多名共同被告牽連、被害人數較多、含多名未成年)因被害人包含未成年,依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等兒少保護法規,刑事判決書與案號不對外公開,故以下刑度均為據媒體報導、非本站查得之判決原文:據報導,一審台北地院原重判17年,二審因與部分被害人和解、2024年11月改判12年,2025年4月30日最高法院再以「是否知悉部分被害人為未成年、是否違反本人意願拍攝」等關鍵證據調查未盡為由,撤銷陳宗駿部分、發回更審(114年度台上字第478號),現更審中、尚未定讞;另有一案(新北地院113年度侵訴字第66號,被害2人、含1名15歲少女)一審依販賣性影像罪判1年、拍攝少年性影像罪判4年,於二審(114年度侵上訴字第53號,2025/05/22)以與前案同一犯罪事實判公訴不受理。民事部分,就散布影像應賠償被害女子共80萬元(創意私房20萬、觸感論壇連帶60萬),已確定。他與 #100 陳勻浩 同屬「創意私房」的供給、販售端。
前科曾因妨害性自主案服刑,2023/7假釋出獄
犯罪入監前約女子性交易時偷拍(含未成年),上傳創意私房、觸感論壇販售,前案認定獲利約238萬
主案一審台北地院17年→二審和解改判12年(2024/11,此二刑度均據媒體報導;判決因涉未成年、依兒少法不公開);2025/04/30最高法院撤銷、發回更審(114台上478)
另案新北地院判販賣性影像1年+拍攝少年性影像4年(113侵訴66);二審2025/05/22判公訴不受理(114侵上訴53)
民事應賠償被害女子80萬元,已確定
現況創意私房主案更一審審理中、尚未定讞;前案已假釋
看FB留言 →
更新:2026/08/29

全文

他把偷拍來的畫面,當成商品賣

先說一件事:這個人,不是什麼權貴,也不是名人。他是一個超商店員。

陳宗駿,新北市人。他本來就有妨害性自主的前科,服完刑、假釋出獄,現在人在外面。

但在他上一次入監之前,他做的事情是這樣的。

他透過交友、包養網站,花錢約女子出來見面,過程中偷拍對方的私密影像。被害的人裡面,包括未成年少女。他跟對方說,影片只是自己留著看,實際上,卻把這些畫面上傳到「創意私房」和「觸感論壇」這些付費論壇,賣錢牟利。

換句話說,他是這條產業鏈的「生產端」。孩子和女子被偷拍下來的那一刻,在他眼裡,就是一件可以上架、可以標價的商品。

一、一個讓我很難平靜的落差。

這個案子的主案,判決過程是這樣的。

據媒體報導,一審,台北地方法院原本重判他十七年。

到了二審,因為他跟部分被害人達成和解,法院把刑度改成了十二年。

後來最高法院認為,關於他「是不是知道有些被害人未成年」、「是不是違反對方意願拍攝」這些關鍵,二審還沒查清楚,所以把判決撤銷、發回更審。

到今天,這個主案還在更審,還沒定讞。

我想講清楚一件事:被害人願不願意和解,是他們自己的權利,我百分之百尊重,那往往是他們往前走、拿回一點補償的方式。

我不平靜的,不是被害人,是這個結構。

一件原本被重判十七年的事,可以因為「和解」這兩個字,少掉五年。

那我們是不是也該想一想:在這種把孩子當商品賣的案子裡,「和解」到底該換到多少?傷害的重量,會不會就這樣,被悄悄打了折?

二、為什麼你幾乎查不到他。

你可能會發現,關於這個主案,你在網路上找不太到判決書,也找不到案號。

這不是被蓋掉,是法律的保護。

因為這個案子涉及未成年被害人,依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》等兒少保護的規定,法院不會對外公開刑事判決書和案號,為的是不讓那些孩子被指認出來。

我完全支持這樣的保護。

但這也剛好說明了,我為什麼要做這個站。

當官方為了保護孩子,把加害人的案子一起遮起來,結果往往是:孩子被保護了,加害人也一起被「保護」了。幾年過去,大家就忘了他做過什麼。

所以,能公開的,我盡量整理、留下來。他的民事判決、最高法院發回更審的裁定、另一件案子的判決,這些能查的,我都放在他的案件頁面上,讓你自己去看。

三、他已經在外面了。

別忘了,他前一個案子,已經服完刑、假釋出獄。

一個把偷拍當生意做過的人,此刻就走在我們之中。這不是要製造恐慌,是想說:記得他的長相、記得他做過的事,本身就是一種保護。

我把他留在這裡,不是為了羞辱,是為了記得。

認得出他的人越多,孩子就越安全。

(本案陳宗駿主案仍在更審、尚未定讞,相關刑度為媒體報導,主案判決依兒少法不公開;可查得之最高法院裁定、另案判決與民事判決,均列於案件頁面。)

台灣罪犯圖鑑 ← 回到首頁,看所有案件
認得出他的人越多,孩子就越安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