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我看到判決的第一個反應,不是憤怒,是一個問題:怎麼會到30次?
王翔昱,高雄一間國小少棒隊的助理教練。從民國102年到103年,他利用教練的身分,對球隊裡8名男童隊員,多次越過身體的界線,法院最後認定的次數,是30次。
2017年一審判他13年,2018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,13年定讞。運動部也把他列進不適任教練名單。
案子已經定讞了。我想談的,是那個「30次」背後的東西。
判決記載,犯行發生在球隊宿舍。這就是重點。
這不是下課就各自回家的才藝班。少棒隊有宿舍,孩子在那裡起居、生活,而教練,往往就是那個空間裡最大、也是唯一的大人。
你把一個十幾歲、甚至更小的孩子,放進一個封閉的宿舍,交給一個握有他全部作息、全部前途的大人。在這種地方,權力是極度不對等的,而且沒有別的大人會走進來。
很多這類案件,都發生在同一種情境:封閉、住宿、離開家。因為在那裡,孩子沒有地方可以逃,也沒有人可以求救。
有人會問:被欺負了,為什麼不講?
因為對一個小球員來說,教練決定他上不上場、有沒有未來。反抗一個握著你棒球夢的人,代價太大了。
還有一件更少人談的事:這一次,被害的是男孩。
我們的社會,對「男生也會被性侵」這件事,還是很陌生。一個男孩要開口說出自己被侵犯,要跨過的羞恥、要面對的不被相信,往往比大人以為的更重。於是他們更容易沉默,而沉默,就給了下一次的空間。
30次,不是一次失手。是一個沒有人踩剎車的環境,讓同一件事,一次又一次地發生。
這不是要大家不敢送孩子去打球。運動很好,好教練也是絕大多數。
但「住宿、封閉、權力集中」的環境,本來就該有更多防線:減少不必要的單獨相處、讓孩子在宿舍裡不落單、給他一個不必看教練臉色、也不怕被報復的申訴管道。
還有,請把「男孩也可能是被害人」這句話,放進心裡。當一個男孩吞吞吐吐地想說些什麼,先相信他、先接住他。
他13年定讞、被列進不適任教練名單,這些都是官方認定的事實。
我把他留在這裡,不是為了羞辱,是為了記得。因為一個曾經對8個孩子下手的人,最危險的不是他被判刑的那天,而是很多年後大家都忘了,他換個地方、換個身分,又站回一群孩子面前的那天。
認得出他的人越多,孩子就越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