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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SE #116多名被害兒虐台南・醫事人員
李昌庭
醫事放射師
李昌庭
拍攝罪更一審(未定讞)持有罪已確定
成大醫院聘任醫事放射師。經法院認定:2024年間,他利用執行放射師職務、為病童拍攝X光的機會,在X光室內對兩名未滿12歲女童下手:趁她們手術後全身麻醉、意識尚未清醒、無法抗拒之際,違反其意願觸碰隱私部位,並持手機拍攝性影像。其中一名女童清醒後告知母親,家屬調閱監視器後報警。另查獲他自2023年2月起以「幼幼」等關鍵字於網路搜尋、下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,儲存於記憶卡、手機及平板電腦;2024年7月警方持搜索票在其住處扣得記憶卡4張、手機3支、平板電腦1台,均經沒收,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多達10萬2,035個。

刑度一路下修:臺南地院一審(2024/12/19)依「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」分別判3年8月、7年6月,另依「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罪」判7月,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6月。二審臺南高分院(2025/05/20)因被告與被害童及其法定代理人達成和解、當庭全數給付賠償完畢,被害方同意原諒並同意從輕,法院認若仍宣告法定最低度刑「猶嫌過重」,依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,應執行降為4年2月。最高法院(2026/04/23)將兩項「違反本人意願」部分撤銷發回,理由是原審僅就量刑一部上訴審理、未併予審究第一審認定之事實與罪名,應審查究係成立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或第3項、罪刑是否相當(並非認定被告未違反被害人意願);持有罪部分上訴駁回、7月確定。臺南高分院更一審(2026/08/11)改判:對A女部分罪名降為「拍攝兒童性影像罪」,處有期徒刑8月;對B女部分仍為「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」,處有期徒刑3年8月;本案不予定應執行刑,由檢察官另行聲請合併定刑。

📋 查核:本案持有兒少性影像罪部分已確定,可於衛福部「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」以姓名查詢(登錄:醫事放射人員)。
犯案2024年間於成大醫院X光室,趁2名未滿12歲女童麻醉未醒拍攝性影像;另自2023年2月起下載持有兒少性影像
一審臺南地院判3年8月+7年6月+7月,應執行8年6月,沒收記憶卡4張、手機3支、平板1台(113年度侵訴字第65號,2024/12/19)
二審因和解、當庭全數賠償、被害方同意原諒,依刑法第59條酌減,應執行降為4年2月(114年度侵上訴字第435號,2025/05/20;後遭最高法院部分撤銷)
三審最高法院撤銷「違反本人意願」2罪發回更審,持有兒少性影像罪7月部分駁回確定(114年度台上字第4043號,2026/04/23)
更一審A女部分改判拍攝兒童性影像罪8月、B女部分3年8月,不定應執行刑(115年度侵上更一字第19號,2026/08/11)
現況持有兒少性影像罪已確定、現正執行中;其餘部分更一審後仍可上訴,尚未定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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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:2026/09/02

全文

一、在最該安全的地方,他下手了

李昌庭,成大醫院的醫事放射師。家長帶孩子到大醫院、麻醉、動手術,等於把孩子最脆弱、最沒有防備的那一刻,交到醫護人員手上。

而他,就在X光室裡,趁兩名未滿12歲女童手術後麻醉、意識還沒清醒、完全無法抗拒的時候,對她們做出侵害身體界線的行為,並持手機拍下性影像。

其中一個孩子,是清醒後告訴媽媽,家屬調閱監視器才報的警。

二、他的手機和記憶卡裡,是十萬多個孩子

警方搜索他的住處,扣到記憶卡、手機、平板。裡面持有的兒少性影像,多達10萬2,035個。

他從2023年起就用特定關鍵字,在網路上搜尋、下載這些影像。每一個數字,都是一個真實受害的孩子。

三、刑度為什麼一路變輕

一審,臺南地院判他應執行8年6月。到了二審,因為被告和被害孩子的家屬達成和解、當庭把賠償全數付清,家屬也表示原諒、同意從輕,法院依刑法第59條酌減,把應執行刑降到4年2月。

後來最高法院把拍攝部分撤銷發回,更一審改判8月加3年8月。(發回是罪名適用與量刑的審查問題,不是認定他沒有違反孩子的意願,這點要講清楚。)持有的部分,7月已經定讞、正在執行。

四、一個未滿12歲的孩子,有能力「原諒」嗎

這是這個案子最讓人放不下的地方。

讓刑度大幅下降的關鍵,是「和解」與「原諒」。可是被害人,是兩個還未滿12歲的孩子。她們在麻醉、意識不清的狀態下被下手,有的甚至是清醒後才由家人察覺。真正坐上談判桌、簽下和解、說出「原諒」兩個字的,是她們的父母。

我們不是要責怪選擇和解的家庭,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難處與壓力。但制度該想的是:當被害人是連事情經過都還無法完整理解的幼童,把「和解」與「原諒」當成大幅減刑的重要依據,這把尺,是不是量錯了對象?孩子還不懂的原諒,換來的卻是大人少關的年頭。

認得出他的人越多,孩子就越安全。

五、但這一次,我連他的臉都找不到

老實說,這篇我卡了很久。

我花了非常多時間,想找到李昌庭的照片、想多挖一點他的資料,結果幾乎是一片空白。網路上乾淨得不尋常,連一張臉都翻不出來。

一個持有十萬多個孩子影像、對麻醉中的女童下手的人,卻在網路上幾乎不留痕跡。這正是最危險的地方:你認不出他,他就能繼續躲在「一個普通醫護人員」的身分底下,好像什麼都沒發生過。

(後記:這篇原本發布時,還找不到他的照片。這張卡片上的照片,是後來才補上的。「網路上乾淨得不尋常」這件事本身,也是這個案子值得記下來的一部分。)

給每一個人的提醒:

📌 孩子就醫、麻醉、檢查時,家長盡量陪同在場;若因手術無法進去,事後多留意孩子的情緒與身體反應。很多醫療處置,你都可以要求現場有第三人。

📌 兒少性影像不是「看看而已」。每一個被下載、被持有的影像,背後都是一個真實受害的孩子;持有,就是在延續那份傷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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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得出他的人越多,孩子就越安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