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李昌庭,成大醫院的醫事放射師。家長帶孩子到大醫院、麻醉、動手術,等於把孩子最脆弱、最沒有防備的那一刻,交到醫護人員手上。
而他,就在X光室裡,趁兩名未滿12歲女童手術後麻醉、意識還沒清醒、完全無法抗拒的時候,對她們做出侵害身體界線的行為,並持手機拍下性影像。
其中一個孩子,是清醒後告訴媽媽,家屬調閱監視器才報的警。
警方搜索他的住處,扣到記憶卡、手機、平板。裡面持有的兒少性影像,多達10萬2,035個。
他從2023年起就用特定關鍵字,在網路上搜尋、下載這些影像。每一個數字,都是一個真實受害的孩子。
一審,臺南地院判他應執行8年6月。到了二審,因為被告和被害孩子的家屬達成和解、當庭把賠償全數付清,家屬也表示原諒、同意從輕,法院依刑法第59條酌減,把應執行刑降到4年2月。
後來最高法院把拍攝部分撤銷發回,更一審改判8月加3年8月。(發回是罪名適用與量刑的審查問題,不是認定他沒有違反孩子的意願,這點要講清楚。)持有的部分,7月已經定讞、正在執行。
這是這個案子最讓人放不下的地方。
讓刑度大幅下降的關鍵,是「和解」與「原諒」。可是被害人,是兩個還未滿12歲的孩子。她們在麻醉、意識不清的狀態下被下手,有的甚至是清醒後才由家人察覺。真正坐上談判桌、簽下和解、說出「原諒」兩個字的,是她們的父母。
我們不是要責怪選擇和解的家庭,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難處與壓力。但制度該想的是:當被害人是連事情經過都還無法完整理解的幼童,把「和解」與「原諒」當成大幅減刑的重要依據,這把尺,是不是量錯了對象?孩子還不懂的原諒,換來的卻是大人少關的年頭。
認得出他的人越多,孩子就越安全。
老實說,這篇我卡了很久。
我花了非常多時間,想找到李昌庭的照片、想多挖一點他的資料,結果幾乎是一片空白。網路上乾淨得不尋常,連一張臉都翻不出來。
一個持有十萬多個孩子影像、對麻醉中的女童下手的人,卻在網路上幾乎不留痕跡。這正是最危險的地方:你認不出他,他就能繼續躲在「一個普通醫護人員」的身分底下,好像什麼都沒發生過。
(後記:這篇原本發布時,還找不到他的照片。這張卡片上的照片,是後來才補上的。「網路上乾淨得不尋常」這件事本身,也是這個案子值得記下來的一部分。)
給每一個人的提醒:
📌 孩子就醫、麻醉、檢查時,家長盡量陪同在場;若因手術無法進去,事後多留意孩子的情緒與身體反應。很多醫療處置,你都可以要求現場有第三人。
📌 兒少性影像不是「看看而已」。每一個被下載、被持有的影像,背後都是一個真實受害的孩子;持有,就是在延續那份傷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