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張毅晨,高雄市林園區國小的外聘直排輪教練。但很多家長和孩子認得的,是他的綽號「小強」。
認得綽號、卻不知道本名,這正是這種人能一直待在孩子身邊的原因之一。你叫得出「小強教練」,卻在任何一份名單上,都對不到「張毅晨」這三個字。
他被法院認定,對7名男童及少年犯下拍攝兒童性影像、對未滿14歲男童性交及猥褻、引誘少年為有對價性交等,一共12個罪名。最小的孩子,才7歲多。
我們太習慣以為「受害的都是女孩」。但這個案子的7名被害人,全部是男孩。傷害從來不挑性別,而男孩的求助,往往被更深的沉默蓋住。「我兒子不用擔心」這句話,本身就是一個破口。
一審,高雄地院判他9年6月。到了二審,高雄高分院把部分犯行撤銷改判,刑度不但沒有減,反而加重到10年6月。2021年7月,最高法院駁回上訴,10年6月定讞。
性侵案的二審,常見的是被告拚命求減刑。而這個案子,法院看到的嚴重程度,是往上加的。
他已經被運動部撤銷教練證、終身不受理報考。但有一個弔詭的地方:運動部的「不適任教練專區」,把他登記在「冰球」項目下,不是「直排輪」。
也就是說,一個家長想查孩子的直排輪教練、照著「直排輪」去找,很可能就漏掉他這一筆。名單有了,卻分在你想不到的類別裡。
這又是那個破洞:把關的網子,補了一角、漏了另一角。這正是為什麼我們需要一張不看項目、不看頭銜、只看有沒有前科的「兒少工作證」。
有一個數字是這樣的:9成的兒童性侵案,加害人是孩子認識、甚至信任的人。教練、老師、鄰居、親戚。不是陌生的「怪叔叔」,而是那個帶你孩子練習、陪你孩子長大的人。
認得出他的人越多,孩子就越安全。
給每一個人的提醒:
📌 男孩,也會是被害人。別以為「生兒子就不用擔心」。教孩子身體界線、教他「不舒服可以說出來」,從來不分性別。
📌 查一個教練,別只查一個項目、一份名單。有些人的紀錄,會被登記在你想不到的類別下。多方查證,也相信孩子的異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