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鄭文芳,前台大醫院婦產部主治醫師、婦科主任,台大醫學院教授,專精婦癌。一個對女性身體最了解、最該被信任的人。
但依一審認定,2020到2021年間,他三度在餐敘時,把不明藥物摻進被害女性的酒裡,趁對方昏沉無力時對她們下手:兩度企圖強制性交(都未遂)、一度強制猥褻。被害人,是3名成年女性。
最該用來保護女性的專業,被他拿來當成傷害的工具。
面對指控,他沒有留下來面對。起訴後,他屢傳不到、棄保潛逃,逃出了台灣,一路逃到加拿大。直到約7個月後,2025年10月落網,才被押解返台。
回到台灣當晚,法院就裁定羈押;之後他多次聲請交保,都被駁回,至今羈押禁見。
一個人願意拋下保證金、逃到國外,某種程度上,已經替這個案子回答了一部分。
2026年5月,台北地院一審依「以藥劑犯強制性交未遂」「以藥劑犯強制猥褻」等罪,判他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9月。全案可上訴,在定讞以前,法律上他仍是「被告」。
台大醫院已在2023年底解聘他;衛福部也表示,判決後將廢止他的醫師證書、令他停業。台大醫院院長吳明賢,曾就本案公開痛斥為「醫界之恥」。
說來沉重,鄭文芳不是孤例。光是本站收錄,台大醫院就有好幾位醫師涉及對女性的侵害或騷擾,其中幾位集中在婦產部。
監察院已就台大醫院婦產部的相關事件,糾正了台灣大學、台大醫院與衛福部(該糾正案的涉案醫師是其他人、不是鄭文芳,但指向的是同一個婦產部、同一套失靈的制度)。
名醫的光環底下、病人看不見的地方,可能藏著什麼,值得整個醫療體系一起面對。
給每一個人的提醒:
📌 「名醫」「教授」「主任」這些頭銜,不等於安全。頭銜越大,越容易讓人放下戒心,而這正是有心人利用的。
📌 任何場合,只要你的飲料離開過視線,就別再喝。下藥,往往就發生在那一瞬間。
📌 如果你或身邊的人遭遇類似的事,請保留證據、盡快就醫驗傷,並打113。這不是你的錯。
認得出他,是保護自己的第一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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