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林民莒,高雄市小港區「信德中醫診所」的負責人、中醫師。一個掛牌看診、有固定病人的人。
依法院認定,2019年6月到2020年3月間,他佯以針灸、按摩等治療為名,未經同意、也不是基於治療的正當目的,在診所治療室裡,對兩名成年女性病患做出侵害身體界線的行為,構成強制性交,前後共三次、被害人兩人。最高法院認定,他是以違反被害人意願的心理強制方法、假借治療名目下手,兩名被害人與他只是單純的醫病關係。
最該讓人放心的診間,成了他挑選對象的地方。
這個案子的刑度,走了一段很值得看的路。
一審(高雄地院,2021/04/22)依強制性交三罪,分別判4年6月、4年6月、4年8月,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。法院當時特別點出:他到案後始終否認犯罪、也沒有取得兩名被害人的諒解。
二審(高雄高分院,2022/04/13)只剩7年,少了整整3年。原因是兩件事:他改口部分認罪,並與兩名被害人和解,分別給付甲女60萬、乙女120萬,合計180萬元。最高法院(2022/08/10)駁回上訴,7年定讞,發監執行。
一開始堅決否認、拒絕面對,是10年;後來拿出180萬和解、認了一部分,是7年。認罪與和解,實實在在折抵成了刑期。
和解本身不是壞事,被害人願意原諒、拿到賠償,都值得尊重。但當「付不付得出和解金」成為刑度高低的關鍵,我們也該誠實面對:付得起180萬的人,這條路走得比別人寬。
刑事之外,行政這條線也走完了。2022年11月21日,衛福部以「違反醫師法」為由,廢止了他的中醫師證書(行政院公報衛部醫字第1111668137號)。
要提醒的是:刑事定讞在前、廢照在後,公報上只寫「違反醫師法」、沒有載明確切事由,所以我們只把兩件事並列,不替它硬湊因果。現在你可以在衛福部「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」用姓名查到他(登錄:中醫師)。
這個案子從頭到尾,沒有任何一家媒體寫出他的名字,自由時報甚至用了化名。全台灣公開資訊裡,認得出他的人,幾乎只剩下他的病人。
我們把判決當事人欄、政府公報、衛福部專區裡都查得到的名字寫出來,是想讓認得出他的人,多一個是一個。
給每一個人的提醒:
📌 針灸、推拿、觸診這類需要碰觸身體的治療,你永遠有權利要求有第三人(護理人員、家屬)在場,也有權利在任何一刻說「我不舒服,請停下來」。
📌 治療該有的觸碰,跟越界的行為,界線不在對方怎麼解釋,而在你的感受。覺得不對,就是不對。
📌 如果你或身邊的人遇到類似的事,請保留就診與對話紀錄,盡快就醫驗傷,並撥打113。這不是你的錯。
資料來源:最高法院111年度台上字第3355號(定讞)、高雄高分院110年度侵上訴字第35號、高雄地院109年度侵訴字第31號、行政院公報衛部醫字第1111668137號、衛福部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、中央社(2022/04/18)、公視(2022/04)、自由時報(2022/08/29)
延伸閱讀|同樣在診間越線,為什麼有人入監、有人升院長?(六人「處置光譜」):
https://metawilo.com/reading/discipline-spectru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