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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SE #128新北・藥局負責人
陳慶鴻
藥師(藥局負責人)
陳慶鴻
偵查中・羈押禁見有新聞,沒有懲處公文
新北市淡水區昱承藥局負責人、執業藥師。一名在該藥局擔任藥師助理的女大學生,於2026年8月26日晚間飲用自己攜帶的私人水壺,發覺水味苦澀、水體呈白色混濁,隨後出現頭暈、心跳加快、意識模糊,返家後出現「斷片」(記憶空白)症狀。

她想起打工期間曾見陳姓老闆拿起她的水壺,告知家人與學校教官後於8月28日報案。警方將可疑液體送驗,以試劑初篩呈苯二氮平類(BZD)陽性反應;8月29日搜索藥局、查扣監視器,發現陳姓負責人投藥的影像,依法逮捕,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請士林地檢署偵辦。

據媒體報導,他向警方否認投放管制藥物,稱是為了「測試過期藥品的藥效」;面對採訪則稱「只是開玩笑」,受訪時未露臉。

刑度要看清楚:本案目前僅完成試劑初篩,實際成分尚待鑑定,因此屬第三級或第四級毒品尚未確定。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6條,以欺瞞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、得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;第四級毒品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,未遂犯亦罰之。

📋 2026/09/07 進展(聯合報):警方擴大清查後,再有4名前女員工出面,其中1人指遭性侵、3人指遭性騷擾,連同原女大生共5人,警方已通知製作筆錄。士林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,法院已裁定羈押禁見。偵辦罪名擴大為:欺瞞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、加重強制性交未遂、加重強制猥褻未遂、傷害等罪。另據報導,搜索時店內監視器遭格式化、疑似滅證,後靠雲端與手機備份取得其投藥影像。

📋 註記:本案仍偵查中,尚未起訴,亦無任何判決。本站未查得針對其藥師資格之懲戒或停業處分。
2026/08/28被害人報案
2026/08/29警方搜索藥局、查扣監視器,發現投藥影像,依法逮捕
2026/09/04警方公布: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請士林地檢署偵辦
2026/09/07再4名前女員工出面(1性侵、3性騷擾),共5人;法院裁定羈押禁見,罪名擴大為加重強制性交未遂、加重強制猥褻未遂等
現況羈押禁見中;檢方偵查中、尚未起訴
⚠️ 昱承藥局現況:財政部稅務入口網顯示「營業中」,衛生福利部醫事查詢系統顯示「開業」、健保特約。
※ 姓名來源:新聞報導僅載「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某藥局、50歲陳姓負責人」。本站經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營業登記(統一編號95132950・昱承藥局・登記地址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96號1樓・負責人陳慶鴻)與衛生福利部醫事查詢系統(機構代碼5931102747・昱承藥局・型態別「藥師自營」・同址)交叉比對,該藥局之負責人暨自營藥師為陳慶鴻;另查衛福部醫事人員查詢,全國登錄名為「陳慶鴻」之醫事人員僅1筆(藥師・執業縣市新北市)。本案尚在偵查中,尚未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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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:2026/09/07
台灣罪犯圖鑑 #128 陳慶鴻 案件圖卡

全文

一名在藥局打工的女大生,喝了自己帶的水,斷片了。

2026年8月26日晚上,她在新北淡水一間藥局當藥師助理打工。她喝了自己水壺裡的水,覺得又苦又澀、水還白白濁濁的,接著頭暈、心跳加快、意識模糊,硬撐回到家就「斷片」。她想起打工時,曾看到陳姓老闆拿起她的水壺。

兩天後,她在家人陪同下報案,也告訴了學校教官。可疑的液體送驗,試劑初篩對苯二氮平類(BZD,一種鎮定安眠成分)呈陽性反應。8月29日,警方搜索藥局、查扣監視器,畫面裡有他投藥的影像,當場逮人。9月4日,全案依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。

先把精確度說清楚:目前是試劑初篩BZD陽性、媒體稱「疑似FM2」,實際成分還要送鑑定確認。全案還在偵查中,尚未起訴,也還沒有任何判決。以下都用「涉嫌」。

為什麼特別收這一件?這陣子我整理了不少下藥的案件,看得越多,越想把一件事講清楚:這名女大生,做對了什麼。她在第一時間就察覺水不對勁、沒有把水倒掉、也沒有把杯子洗掉,把那瓶水留了下來,還記得老闆碰過她的水壺,並告訴了家人和教官。正是這份機靈,讓可疑液體驗得出BZD、讓監視器調得出畫面。她保住的,是整個案子的證據。所以這一篇,除了記下這個人,也想把她的做法寫給你參考。

一、他的說法,換了三次

對警方,他說那不是FM2,是他投入的過期藥物,想「測試藥性」。

對鏡新聞,他說只是開玩笑。

對三立,他說是朋友開玩笑試藥效,還說看到女大生喝一口就立刻把水倒掉;被問到底放了什麼藥,他回答「不知道」。

二、最說不過去的一點

陳慶鴻,50歲,高雄醫學大學臨床藥學碩士,曾任台北榮民總醫院臨床藥師,專長是重症藥學和藥物資訊。

一個懂藥懂到這個程度的人,說他不知道自己放進別人水壺裡的是什麼。

陳慶鴻的三段供詞:對警方稱測試藥性、對媒體稱開玩笑試藥效、問他放什麼說不知道

三、他現在還是「開業中」

這才是我想把這件事記下來的原因。

新北市衛生局9月4日回應:會派員稽查,若違反《藥事法》就依法處辦;至於藥師資格,要「後續如刑事判決確定」,才能把他移付藥師懲戒委員會懲處。

問題就卡在「判決確定」這四個字。刑事判決確定,通常要好幾年。在那之前,他的藥師執業登記還在、藥局還開著、健保特約還在。你現在上衛福部醫事查詢系統查他,顯示的是「開業」。

制度要等到最後一道判決確定,才會啟動第一道職業管制。中間那幾年,他仍然站在那個位置上。一個每天在配藥、發藥、接觸病人和員工的位置。

給每一個人的提醒:

📌 喝水、喝飲料,只要覺得味道不對、顏色不對,就別再喝。相信你的直覺。

📌 如果懷疑被下藥,別把杯子洗掉、別把飲料倒光。留著杯子和剩下的飲品,盡快就醫驗尿、驗血,並報警。這些都是證據。

📌 職場、補習班,任何有上下關係的地方,權力落差會讓人不敢聲張。你願意說出來、留下證據,就是最有力的反擊。

資料來源:中央社、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、三立新聞網、鏡新聞(2026/09/04至09/05);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營業登記(統編95132950 昱承藥局)、衛福部醫事查詢系統(醫事機構代碼5931102747、醫事人員陳慶鴻);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》第6條。全案偵查中,本文一律稱「涉嫌」,實際成分與級別待鑑定。完整可點連結見上方「相關資料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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