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#台灣罪犯圖鑑|新北・前立委服務處主任張書維長這樣!
他邀她們來吃春酒。事後,他開記者會說,是她們設局陷害他。
法院說:不是。
一、2019年2月,一場春酒
張書維當時是立委李鴻鈞新莊服務處的辦公室主任。
2019年2月22日,他在新莊辦春酒餐會,邀了兩位因為採訪工作認識的女記者。餐會結束後,一起去KTV續攤。
法院認定:他在KTV裡,違反兩人的意願,分別對她們強制猥褻。
其中一位記者,後來打算送喝醉的他回服務處。途中,他要求計程車改開去汽車旅館,並在房間裡對她強制性交。
侵害的過程,本站不複述。
二、事後,他開了記者會
案發後,他召開記者會,說自己是被設局仙人跳,指控被害人主動。
法院沒有採信。他在記者會上的言論,後來另外被判誹謗罪確定。
三、走了五年的官司
強制猥褻的兩個罪,2024年1月確定,各判1年4月。
強制性交的部分,二審一度改判未遂,最高法院發回。更一審期間,他和其中一位被害人和解,賠了60萬元。但更一審仍然依強制性交罪,判他3年2月。
2024年10月9日,最高法院駁回上訴,確定。
高等法院最後把強制猥褻、誹謗、強制性交三個案子合併,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。2024年判決時,他已經入監執行。
四、我為什麼記錄他
兩位被害人,是在做自己的工作。她們去吃那頓春酒,是為了經營採訪路線。
他利用的,就是這份工作關係。
事後他站到鏡頭前,說被害人設局。這一段,法院也判了。
照片使用說明:照片是他本人臉書公開的照片,照片中他身上的背心繡著「立法委員 李鴻鈞 服務團隊 主任 張書維」。兩位被害人的身分資訊一律不寫,侵害過程不複述。另有同名同姓的人涉及其他案件,與本卡無關。
認得出他的人越多,下一個人就越安全。
#台灣罪犯圖鑑 #強制性交 #強制猥褻 #權勢 #把羞恥還給加害者