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柳林瑋,醫師,前沃草執行長,經營醫療資訊平台「美的好朋友」。媒體稱他「社運醫師」。
臺灣高等法院 110 年度侵上訴字第 187 號判決認定:
他在 2015 年的一場演講場合認識一名女子,兩人互加臉書好友。2017 年 4 月 15 日,他從臉書得知她正在休學,就以委託整理化妝品成分工作為由約她見面。
4 月 16 日下午,他開車載她出去,遇雨回到車上。他說經營網路平台精神緊張、壓力很大,要她擁抱支持他。她勉強配合擁抱時,他利用頭靠在她肩膀上的機會,扭動她的頭,親吻她的嘴約 5、6 秒,被她推開才停止。
法院認為這不是偷襲式、短暫的觸碰,而是「明知⋯⋯無親吻意願,刻意製造二人臉部貼近難以閃避之機會,趁勢扭動⋯⋯頭部強予親吻,持續達相當時間」。強制猥褻罪,有期徒刑 8 月。
量刑理由寫的是:「為逞一己私慾,未尊重⋯⋯個人意願,託辭尋求安慰要求擁抱為由」,以及「犯後猶飾詞狡辯、推諉卸責之犯後態度」。
判決引用了她在事發三天後傳給他的訊息:
「希望你以後可以不要再操弄他人的情感來做這件事,想談感情就認真的談感情,想單純享受肉體上的歡愉就純粹點,因為每個人都是值得被尊重、被好好對待的。」
他的回覆是:「你還好嗎?怎麼了?」「說真的看不太懂,但希望你很好,那化妝品成分你有興趣整理嗎?」
她再回:「你那天約我出來聊聊,最後在車上吻我,讓我有點受傷」「誰會在第一次見面就親剛認識的新朋友」。
法院認為,他既不否認親吻,也不否定她不受尊重的感受,「而是立即顧左右而言他,將話題轉回原擬委託之化妝品成分整理工作」。
檢察官原本以三個強制猥褻罪起訴。臺北地院 108 年度侵訴字第 67 號認定三名女子都被害,各判 8 月、8 月、9 月,應執行 1 年 6 月。
二審只維持一罪。另外兩名女子的部分,高院認為證據不足以認定他有強制猥褻的故意,或沒有其他證據可以補強她的證述,改判無罪。本站依判決結果,只寫法院認定成立的這一件。
最高法院 111 年度台上字第 3005 號駁回上訴,全案定讞。
他聲請再審,提出自己委託的測謊鑑定。高院 111 年度侵聲再字第 35 號駁回,理由包括那份鑑定是他自行委任,不是依法囑託的鑑定;最高法院 112 年度台抗字第 169 號也駁回他的抗告。
他在 2022 年 11 月 17 日到宜蘭地檢署報到入監,2023 年 7 月 6 日刑期屆滿出獄。
2026 年,Threads 上因為康乃爾性侵事件,許多人用「I am Jane Doe」串連發聲。2026 年 10 月 3 日,她也發了一篇:
「I am Jane Doe. I was 23. He was 33. My name is Megan Lin. His name is 柳林瑋. I spent nearly six years fighting the lawsuit and successfully sent him to prison😊」
(我是 Jane Doe。那年我 23 歲,他 33 歲。我的名字是 Megan Lin。他的名字是柳林瑋。我花了將近六年打這場官司,成功把他送進監獄。)
出處:Threads|Megan L(2026/10/03)
身分:裁判書、中央社等報導均以全名報導。
她的名字是她自己公開的。其餘可辨識的細節,以及另外兩名女子的身分,本站一律不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