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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SE #020桃園・醫生
高揚威
醫療人員
高揚威
起訴有懲處公文曝光中
桃園復興區家醫科診所醫師,曾獲醫療奉獻獎。對病患趁機性侵,歷經一審(判4年)、二審(改判無罪)、最高法院發回更審;更審(2024/10/31)依利用機會性交罪判2年6月,可上訴。案件審理期間診所仍繼續執業。有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紀錄。
更審2024/10/31 高院依利用機會性交罪判2年6月
最高院2026/04/22 再次撤銷發回(114年度台上字第1389號)
現況二次更審中,有懲處公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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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:2026/07/14

全文

得過醫療奉獻獎的醫師,官司打了7年還沒定讞

桃園復興區家醫科醫師高揚威,曾獲頒醫療奉獻獎,長年在山區服務。他被控利用看診機會,對病患做出侵犯身體隱私的行為,全案歷經一審、二審、最高法院發回更審,纏訟多年至今仍未確定。

案件走了多久的司法程序?

一、一審判有罪,二審卻大逆轉判無罪。 一審法院認定他利用問診機會侵犯病患,判處4年徒刑。但案件上訴到二審後,法官改判無罪,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有疑義,撤銷發回更審。

二、更審再度認定有罪。 2024年10月31日,高等法院更審依「利用機會性交罪」改判2年6個月,但仍可上訴。

三、最高法院第二次撤銷發回。 2026年4月22日,最高法院(114年度台上字第1389號)再度撤銷原判決,發回更審,全案目前進入第二次更審程序,尚未確定。

四、審理期間,診所照常看診。 根據報導,即使一審已判決有罪,他的診所在案件審理期間仍持續執業,直到衛生局表態將在判決確定後召開醫療懲戒委員會。目前衛福部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已有相關紀錄可查。

給民眾的提醒:

📌 就醫時若感覺任何身體接觸不必要或不舒服,可以直接要求有第三人(護理人員、家屬)在場陪診,這是病患的正當權利。

📌 遇到疑似不當對待,可撥打113婦幼保護專線,或向衛福部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查詢申訴管道。

📌 案件尚未定讞,代表司法程序還在進行中,這正是需要社會持續關注、避免類似案件被時間淡化的原因。

資料來源:114年度台上字第1389號、衛福部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、華視新聞報導(2025/06/27)

查得到,還要擋得住。認得出他,是保護自己的第一步。

延伸閱讀|官方有心,系統還沒跟上(衛福部性別事件專區為什麼查不到他):
https://metawilo.com/reading/empty-registry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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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得出他的人越多,孩子就越安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