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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嫌墜樓身亡、全案因「死亡」而不起訴。但傷害沒有結束,共犯把手伸向了社區裡的孩子
梁恩睿,是震驚社會的「大貓案」共犯。這起案件橫跨二十餘年,主嫌權自立長期對多名少女犯案、並拍攝不當影像;2023年他在警方追緝中墜樓身亡,全案因主嫌死亡而「不起訴」。但對被害家庭來說,這不是句點。而梁恩睿,正是這個共犯結構裡,仍在繼續傷害孩子的人。
事情是怎麼發生、又留下了什麼?
一、橫跨二十年的「大貓案」。 主嫌權自立自2001年起,先後對至少6名國高中少女犯案,拍攝不當影像、製成光碟散布。服刑出獄後,他改用化名,以手工皂教室、包團旅遊等名義重新接近孩子,而梁恩睿,就是此一時期的共犯。
二、主嫌墜樓,真相被「封存」。 2023年,權自立在警方追緝時墜樓身亡。依法,主要被告一死即不起訴,偵查資料隨之封存。「人死了就不起訴,那我們這些活著的人怎麼辦?」被害家庭的這個疑問,體制始終給不出答案。
三、共犯梁恩睿,對4名幼童下手。 在「大貓案」的犯行中,梁恩睿對4名幼童犯下加重強制性交等罪,並違反被害人意願拍攝影像。其中一家三姊妹,都還未滿12歲,事後被診斷有依附關係障礙、急性壓力反應等,需長期治療,一度被安置寄養、與父母分離;後來也是這三姊妹及父母,向他提起民事求償。
四、刑事定讞。 梁恩睿先在「大貓案」的14項罪名中,經高等法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5年確定。之後檢方又查出他另涉的新案,2026年4月,法院把新舊各案重新合併定刑,應執行刑加重為28年。
五、民事判賠500萬,卻可能一毛都拿不到。 2026年,基隆地院民事判命梁恩睿賠償三姊妹及其父母共500萬元;但據報導,他目前無業、名下無財產,賠償能否實現仍是問號。
六、這起案件真正的痛點。 一個橫跨二十年、針對兒少的犯罪結構,主嫌一死、真相封存;共犯定了罪,賠償卻可能落空。它逼我們正視:現行制度對「有前科者再度接近兒童」的把關,到底夠不夠?
給家長的三個提醒:
📌 對孩子「特別好」、常送禮物或安排單獨相處的鄰居、才藝老師,值得多一分留意。加害者常以才藝班、營隊、社區活動為掩護。
📌 善用公開查核工具:運動部不適任教練專區、兒少法裁罰名單、醫事人員性別事件專區等,讓孩子接觸新的大人前,先查一查。
📌 孩子若出現睡眠、情緒或行為的明顯改變,先別急著責備。溫和了解、必要時尋求專業協助,比追問細節更重要。
資料來源:維基百科「權自立」、報導者、聯合報、ETtoday、基隆地院113年度重訴字第61號民事判決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