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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SE #049多名被害嘉義
徵求郭致鉉照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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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致鉉
裁判確定
📷 此人目前查無照片。若你認得他、或有任何線索,請私訊「絞肉機女神」。
嘉義人,涉及刑事裁判書共22件(性侵害、傷害、竊盜、毀損、恐嚇取財、侵佔等),為本站前科最多者。2011年間假冒員警攔查兩名14、12歲少女,佯稱盤查無照騎車,趁機性侵及猥褻得逞,判處有期徒刑9年2月確定,並付強制治療。109年假釋出獄後,經鑑定屬中高再犯危險等級(Static-99中高,動態危險因子含工作不順、飲酒、想法偏差等),依法應定期接受身心治療、輔導或教育,但出席率長期低落:109至111年間應出席35次、缺席12次,112年1月至113年6月間更完全未出席、缺席15次。113年再遭鑑定應延長強制治療1年,本人拒絕配合,2025年2月經法院依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接受治療罪判處拘役40日,得易科罰金。
2011假冒員警性侵2少女,判9年2月確定,併付強制治療
109年假釋出獄,鑑定屬中高再犯危險等級
109-113應出席身心治療課程共35次以上,累計缺席逾27次
113年再鑑定中高再犯風險,延長強制治療1年,本人拒絕配合
現況2025/02,拒不接受強制治療經判拘役40日,得易科罰金;其餘22件裁判書多案裁判確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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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:2026/08/07

全文

假冒警察性侵少女判刑9年後,強制治療他一年缺席逾27次

2011年,郭致鉉在嘉義假冒便衣員警,攔查兩名年僅14歲、12歲的少女,謊稱要盤查「無照騎車」,趁機對兩人為性侵及猥褻行為。案件經法院審理,依強制性交罪、強制猥褻罪等判處有期徒刑9年2月確定,並宣告應接受強制治療。

事情如果到這裡結束,也許還算是司法程序如常運作。但接下來發生的事,讓人不得不問:強制治療這道防線,究竟有沒有真的在運作?

一、假釋出獄,鑑定屬中高再犯風險。 109年他假釋出獄,依規定應持續接受身心治療、輔導或教育。鑑定結果顯示,他的再犯危險因子包括工作不順、壓力、飲酒、想法偏差,危險情境則是深夜與異性獨處;Static-99量表評估為中高風險,處遇分級列為第一級「高度監控及輔導」。

二、該去的課,他大多沒去。 109年至111年間,他依規定應出席治療課程35次,卻缺席12次;112年1月到113年6月,更是整整一年半完全沒有出席一次,缺席15次。

三、裁判書裡的一句話,透露他對治療的態度。 裁判書記載,他曾向法院表示「老師上課的方式是在我的傷口上灑鹽」,並曾因不滿老師要求書寫文字的課程安排,中途離席、拒絕出席,甚至要求老師在同學面前道歉、揚言提告。把身為加害者應接受的治療,說成自己是「受傷」的一方,某種程度上也解釋了為什麼出席率會這麼低。

四、再次鑑定,仍是中高風險,他選擇拒絕配合。 113年,他再度被鑑定再犯可能性中高,評估報告詳細列出他在「壓力處理能力」「安排具體未來生活的能力」等項目表現偏低,法院因此裁定延長強制治療1年。但他不僅不出席,還一狀告上法院,主張自己不需要再治療。

五、最終結果:拒絕治療,換來的是拘役40日。 2025年2月,法院依「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接受身心治療、輔導或教育」罪,判處他拘役40日,得易科罰金,換句話說,只要繳一筆錢,這件事就算了結。

六、除了這起案件,他還有21件其他刑事裁判書。 性侵害之外,郭致鉉名下還有傷害、竊盜、毀損、恐嚇取財、侵佔等罪名的裁判書,合計共22件,是本站目前收錄前科最多的一人。

給讀者的三個提醒:

📌 「強制治療」是司法系統對高再犯風險性犯罪者設下的重要防線,但這起案件顯示,當事人若長期消極不配合,目前的處罰(如拘役、易科罰金)未必足以形成有效約束。

📌 追蹤這類案件時,要分清楚「裁判確定」跟「持續配合治療」是兩回事,出獄不等於風險解除,尤其是被鑑定為中高再犯風險的個案。

📌 這類案件的裁判書內容通常會詳列鑑定報告與出席紀錄,對關心司法社會安全網的讀者來說,是值得耐心查證的第一手資料。

資料來源:中國時報(2011/04/01)、相關刑事裁判書(共22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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