← 台灣罪犯圖鑑
CASE #077多名被害台北・台大醫院
陳思原
醫療人員
陳思原
監察院彈劾有懲處公文
國立台灣大學前教授,兼任台大醫院婦產部主任(2017/08–2023/07),並曾任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理事長。任內利用職務權勢,對多名受其監督指揮的住院醫師多次跨越身體界線並言語騷擾,形成敵意工作環境;台大醫院性平會已認定其中兩名住院醫師遭性騷擾成立。監察院認定構成權勢性騷擾、違反公務員服務法,通過彈劾,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。懲戒法庭判決撤職、停止任用3年,已於2026年7月執行。

📋 查核:已可於衛福部「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」以姓名查詢(登錄:西醫師/婦產科/臺北市,性別事件:懲戒)。
違失2017–2023年任內,對多名住院醫師權勢性騷擾,台大性平會認定成立
彈劾監察院114年劾字第29號(2025/12/15),全案移送懲戒法院
懲戒懲戒法院114年度澄字第21號(2026/05/27),判撤職、停止任用3年
執行2026年7月2日執行撤職
現況撤職、停止任用3年,已執行
看FB留言 →
更新:2026/08/04

全文

他握有的不只是手術刀,還有住院醫師的訓練評分、專科資格審核權,這雙重箝制力,讓被害人不敢聲張

陳思原,國立台灣大學前教授,兼任台大醫院婦產部主任長達六年,也曾任台灣婦產科醫學會理事長。在婦產科領域頗具地位,卻被監察院認定:長期利用職務權勢,對多名受其監督指揮的住院醫師伸手。

事情是怎麼被揭露、又怎麼走到今天?

一、雙重箝制力:老師、也是考核者。 身為主任,他同時掌握住院醫師的訓練指導、晉升考核,以及專科醫師資格的審核權。這代表被害人若選擇聲張,可能得付出職涯代價,這種結構性的權力落差,正是監察院彈劾書特別點名的關鍵。

二、多名住院醫師受害。 監察院調查認定,他對多名女性住院醫師多次跨越身體界線,並有言語騷擾行為,造成當事人驚嚇、害怕,形成敵意工作環境。

三、院內申訴機制先行認定。 台大醫院性別平等事件防治及申訴處理委員會,已認定其中兩名住院醫師遭性騷擾成立,這代表事件並非空穴來風,而是走過院內正式調查程序的結果。

四、監察院彈劾。 2025年12月,監察院通過彈劾(114年劾字第29號),認定其行為構成權勢性騷擾、違反公務員服務法,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。

五、懲戒結果:撤職,停止任用3年。 2026年5月,懲戒法院判決撤職、停止任用3年,已於同年7月正式執行。

六、這起案件的提醒。 這不是單一個人的失格,而是一個警訊:當一個人同時握有「教學」與「你未來能不能拿到專科資格」的權力,體制本身就該設計更多防線,而不是讓被害人獨自承擔說出口的風險。

七、特別補充:監察院目前正處於空窗期。 第6屆監察委員已於2026年7月31日任期屆滿,新一屆監委人選還在立法院審查中,預計9月底才會行使同意權。這段空窗期間,監察院的彈劾、糾正等職權全面停擺;已移送懲戒法院的案件,一審判決後暫時也無法上訴。這也是為什麼近期本站刊出的幾起案例,都停留在「監察院已彈劾」這一步,不是案件本身有問題,而是整個監察體制正卡在制度空窗期,這點提醒大家一起關注。

給醫療體系工作者的三個提醒:

📌 權勢性騷擾常發生在「考核者對被考核者」的關係裡,上對下的評分權、資格審核權,本身就是風險因子。

📌 院內申訴機制存在是為了被使用。若遇到跨越界線的行為,保留訊息與紀錄,向性平會或監察院這類外部管道求助,都是可行的路。

📌 專業地位不等於品格保證。頭銜越高、權力越大,越需要被監督,這是對所有從業人員共同的保護。

資料來源:監察院114年劾字第29號彈劾書、懲戒法院114年度澄字第21號、自由時報(2026/06/06)、中央社(2026/07/31)

延伸閱讀|同樣在診間越線,為什麼有人入監、有人升院長?(六人「處置光譜」):
https://metawilo.com/reading/discipline-spectrum

台灣罪犯圖鑑 ← 回到首頁,看所有案件
認得出他的人越多,孩子就越安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