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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SE #145台北・醫師|利用機會猥褻
徵求詹益源照片
醫療(骨科、外科醫師)
詹益源
一審判8月、緩刑3年(簡易判決)
📷 此人目前查無照片。若你認得他、或有任何線索,請私訊「絞肉機女神」。
骨科、外科醫師,於臺北市松山區一家診所執業。本站不寫診所名稱與地址(判決已遮蔽,因被害人為該診所病人)。

A女自2023年7月起因復健需求由其診治。經法院認定:2024年1月24日、1月26日,他兩度在診所內利用觸診之機會,隔著衣物搓揉A女胸部及乳頭。本站不複述侵害過程之其餘細節。

★本案關鍵證據由被害人自行蒐集:A女攜帶密錄器蒐證,判決載有翻拍照片11張,臺北地檢署檢察官並製作勘驗筆錄2次;A女配偶亦出庭作證。被告於法院準備程序坦承犯行。

臺北地院依刑法第228條第2項「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猥褻罪」論處2罪,各有期徒刑6月,應執行8月,得易科罰金;緩刑3年,緩刑期內付保護管束,並應於判決確定後1年內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。從輕理由為坦承、與告訴人調解並全部履行、告訴人同意不再追究。

★被告於審理中自述因年紀較大、罹患失智症及帕金森氏症而控制能力較差,辯護人並提出就診證明、感謝狀與進修資料。此為被告之陳述與辯護,非法院認定之免責事由,法院仍論以有罪。

★衛福部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列有其資料:詹益源,骨科、外科,執業縣市欄顯示「歇業」,案件資訊僅「裁判1」。

⚠️ 本站比對臺北市政府公報114年最近60期,查無其醫師懲戒決議。歇業係其自行停止執業,非主管機關命令停業或廢照。
案發2024/01/24、2024/01/26 於診所內利用觸診機會,對受其照護之A女猥褻各1次
起訴臺北地檢署113年度偵字第8670號提起公訴
裁定2025/04/29 臺北地院113年度侵訴字第95號:被告自白且已和解,裁定改以簡易判決處刑
一審2025/07/23 臺北地院114年度侵簡字第2號:利用機會猥褻2罪各6月,應執行8月得易科罰金;緩刑3年、法治教育2場次
現況衛福部性別事件專區顯示「歇業」,案件資訊僅「裁判1」;臺北市政府公報查無醫師懲戒決議
※ 此人目前查無照片。被害人身分依法不予揭露;判決已遮蔽診所完整名稱與地址,本站一律不寫,亦不複述侵害過程細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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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:2026/09/18

全文

她去復健,帶著密錄器。

不是因為她多疑,是因為她已經知道會發生什麼。

一、他做了什麼

詹益源是台北市松山區一家診所的醫師,骨科、外科。

A女從2023年7月開始,因為復健的需要,由他診治。

2024年1月24日下午,他在診所裡,利用觸診的機會,隔著衣物搓揉她的右胸與乳頭。

兩天後,1月26日下午,他又做了一次,這次是左胸、左乳頭,然後右胸、左胸。

法院認定,A女是因為醫療關係受他照護的人。

二、她自己蒐證

這個案子能成立,靠的是她自己。

她帶了密錄器去,拍下了畫面。判決裡記載,翻拍照片共11張,臺北地檢署的檢察官另外做了兩次勘驗筆錄。她的配偶也出庭作證。

面對這些,他在法庭上坦承犯行。

三、法院怎麼判

臺北地院依刑法第228條第2項,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猥褻罪,判他兩罪,各6個月。

應執行8個月,得易科罰金。

緩刑3年,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,並且要在判決確定後1年內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。

從輕的理由是:他坦承、與告訴人調解並全部履行、告訴人同意不再追究。

這個案子原本走的是通常程序。他在準備程序中自白,又已經和解,法院在2025年4月29日裁定改用簡易判決處刑,7月23日宣判。

四、他自己說他有失智症和帕金森氏症

判決裡記載,他在法庭上自述:因為年紀較大、罹患失智症與帕金森氏症,所以控制能力較差。辯護人也提出他在醫院就診的診斷證明書、感謝狀與進修課程資料。

我把這段寫出來,是因為判決裡有。

但我也要說清楚:那是被告自己的陳述與辯護,不是法院認定他因為疾病而不必負責。法院還是判了他有罪。

一個自述控制能力較差的人,在診間裡,面對一個躺著接受觸診的病人。

五、現在的狀況

衛福部的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列有他:詹益源,骨科、外科,執業縣市欄顯示「歇業」,案件資訊寫著「裁判1」。

也就是說,只有裁判,沒有懲戒。

我把臺北市政府公報今年最近60期全部下載比對過,查無他的醫師懲戒決議。

他歇業了。但歇業是他自己的決定,不是任何機關命令他停業,也不是廢照。

六、這件事跟你有什麼關係

她做到了所有人要求被害人做的事。

她保留了證據,她提告了,她的配偶出來作證,對方也認罪了。

換來的是8個月、得易科罰金、緩刑3年、法治教育2場次。

而且沒有任何懲戒紀錄。

七、我們需要照片

本站目前沒有他的照片。

判決把診所的完整名稱與地址都遮蔽了,因為被害人是那家診所的病人。所以這張卡不會寫診所名稱,也不會寫地址。

但一個醫師的臉,應該要有人認得出來。

如果你有他的照片,或知道任何可以確認身分的公開資料,請私訊我們。本站不會公開提供者。

被害人的身分、可以辨識她的任何細節,本站一律不寫。

認得出他的人越多,下一個人就越安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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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得出他的人越多,下一個人就越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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