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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SE #147台北士林・麥當勞襄理|被控權勢性侵
李柏儒
李柏儒
餐飲業主管(麥當勞門市襄理)
李柏儒
監察院糾正・勞動局裁罰 刑事兩度不起訴・續查中
他沒有被起訴,也沒有被判無罪。案子還在偵查中。
不起訴是檢察官認為證據不足以提起公訴,案子沒有進到法院;無罪判決是法官開庭審理後的認定。這件兩種都還沒有發生,目前是高檢署二度發回續行偵查。本卡所載為各機關已作成的處分,以及被害人生前與其家屬的指控。
台灣麥當勞台北市士林區某門市襄理(案發時),在麥當勞任職13年後升任主管。

一名女高職生自2022年8月起在該門市擔任計時人員,當時未滿17歲。她指控2022年11月至2023年7月間,他利用排班權力,在餐廳後區、後樓梯、更衣室及乾貨間等監視器死角,對她多次性侵害與強制猥褻。本站不複述侵害過程之細節,亦不揭露任何可辨識被害人身分之資訊。

2024年3月,她報警並向公司申訴,麥當勞於3月25日成立調查小組。同年5月6日,麥當勞認定「權勢性騷擾成立」,將他解僱。2024年11月4日她失聯,11月7日被發現溺斃。

刑事: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2025年4月7日以罪嫌不足為不起訴處分;家屬聲請再議,臺灣高等檢察署2025年5月以偵查不完備發回續查。士檢2026年3月再度認定證據不足、二度不起訴;家屬二度聲請再議,高檢署2026年5月審查後認為偵查仍未完備,二度發回續行偵查。全案仍在偵查中。

行政:臺北市政府勞動局2024年12月認定台灣麥當勞經營商德昌股份有限公司違反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第13條第2項,知悉性騷擾情形後未採取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、未提供被害人心理諮商等協助,處罰鍰100萬元。

監察: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年7月22日通過監察委員葉大華提出之調查報告與糾正案,糾正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四項缺失:僅作系統登錄檢視而未啟動資源轉介、被動等待雇主通報、未依兒童最佳利益原則優先處理、跨局處橫向聯繫不足。調查報告並指麥當勞該門市監視器死角眾多,且輕忽被害人同時具有「勞工」與「未成年人」雙重身分;另促請勞動部會同教育部、衛福部就未成年工讀生研訂「跨法規處理指引」,促請法務部研議修正刑法妨害性自主罪之成立要件。

民事與現況:家屬對他與德昌股份有限公司各求償300萬元,合計600萬元,2026年1月5日士林地院民事庭開庭,他未到庭,其委任律師表示聯繫不上當事人。家屬委任律師表示,自2025年9月檢警至其住處搜索後,家屬即未再掌握其行蹤,也從未收到他的道歉。

家屬已委任律師團:群律法律事務所簡大為、廖瑞銓、王姿茜、李毓倫、孫全平、蔡尚謙等6位律師於2024年12月26日發出「律師聯合聲明」,載明受被害人家屬委任協助後續司法程序,將協助家屬提出證物、配合偵查機關調查;聲明並請各界保留空間與時間給家屬,如有相關資料、事證希望提供協助追訴,可聯繫該聲明所載新聞聯絡人蔡尚謙律師。

家屬委任律師怎麼讀這份報告:2026年7月26日,家屬委任律師在社群平台公開表示,監察院這份調查報告「是第一次有官方力量堅定與我們站在一起」,並整理出三項重點:未成年員工的保護網確有漏洞、勞動局責無旁貸;性侵害犯罪應考慮修法改為「積極同意」(Only yes means yes)模式;本案中證人已經證明被害人的異狀,不是司法不用審酌的證據。

被害人母親的公開陳述(2026年7月8日發表於社群平台,以下為家屬說法,非法院或機關之認定):店內的雜貨間、倉庫、樓梯間等處沒有監視器;他要女兒去拿東西、隨後跟進去,女兒說不要、叫他走開,他仍強行為之,事後威脅她「笑著出去,除非她不想要這份工作」。那時她17歲,之後一年多,這樣的事發生了十幾次。她離職前,他還查了她搬家後的住處,在住處附近把她帶上車再次侵害。本站不複述侵害過程之細節。

母親並表示:女兒離職後他仍留在公司,直到性平調查認定成立才被辭退(媒體報導公司認定為「權勢性騷擾成立」,母親的說法是性平會認定「妨礙性自主」成立,本站併陳兩種說法);女兒曾有一次自傷行為,家人及時送醫;她決定向公司與他求償,並要求兩邊都正式道歉。

母親記下女兒說過的一句話,以及自己的回答:
「媽媽我髒了我配不起任何人了」
「寶貝,你不髒,一點都不髒,髒的是那傢伙」


母親也寫下最後那幾天。女兒沒工作的那段時間很開心,到處玩、到處找朋友,母親後來才明白,那是在告別。她回家那天笑著說好累,要去便利商店一趟。
「這次我沒拉住她的手,我自責我難過我心碎」
母親提到,隔天察覺不對要報警時,被告知依以前的做法要失蹤滿24小時才能報案。

⚠️ 這件事要說清楚:依內政部「失蹤人口查尋作業要點」,警察機關受理失蹤人口報案應不分本轄或他轄立即受理,不得拒絕或推諉,並沒有「要失蹤滿24小時才能報案」這條規定。這是長年流傳的誤解。家人失聯,立刻去報案。

母親自己也病了。2026年6月,她在同一個平台寫下:「如果忘記走出來是那麼簡單,我就不會得重度憂鬱症了」「養了19年女兒說沒了就沒了,是要我怎麼簡簡單單的說忘就忘」「再給我一些時間好嗎」。

被害人生前留下的對話:母親2026年6月22日公開兩人的訊息截圖,貼文標題是「妹妹留下的證據不被採納」。對話內容如下(照抄):
她:「我Line又被盜了,用這邊聊,你對我性侵的事你想怎麼和解」
他:「我已沒了工作我也回不去,也不會回去,所以想解決此事」
她:「此事?1:工作的事?2:對我性侵的事?」
他:「妳想如何才能結束??」
她:「如何才能結束?你指的是哪件事情結束?」
他:「撤告部分」
她:「你在對我性侵時就沒有想到有今天嗎?你想要怎麼談和解?」
他:「多少能和解?」

(上列截圖由被害人母親公開,本站存檔於相關資料。本站無從獨立驗證截圖之真偽,亦不知檢方如何評價此一證據;家屬的說法是這些證據未被採納。)

家屬與律師團對首次不起訴的回應(2025年4月,公開聲明照抄要點):
一、尚未收到不起訴處分書,無從具體回應,待收到後律師團將協助家屬提出再議聲請與完整論述。
二、「縱使被告作如此主張,亦僅為其片面卸責之詞,本案關鍵在於被告利用其身為主管職權,自被害人未成年時即對其遂行權勢性暴力,如此權力不對等的支配服從關係,不應是被告得以脫罪免責的理由,更不表示在親密關係中就可以違反他方意願而為性暴力。」(被指控人向檢方主張雙方是「正當交往關係」、親密行為均屬合意)
三、聲明並指出,傳統社會印象與司法實務對性侵被害人存有「應立即報警驗傷、與加害人保持距離」的刻板印象,忽略創傷反應與抉擇困境;聲明舉了兩個例子:新北市衛生局女員工林于仙案(本站 #062 廖泰翔),以及已故作家林奕含所著《房思琪的初戀樂園》,呼籲社會打破完美被害人迷思,正視權勢性暴力的結構性困境。

證據為什麼難以還原:手機泡水了。承萬法律事務所與社團法人暖暖Sunshine協會於2025年4月7日(首次不起訴當天)發布聯合聲明,載明家屬對不起訴處分表達震驚與哀痛,先前已盡力協助提供證據,「唯當時被害人手機因泡水損壞而難以還原」。同一份聲明並記載,家屬已於2025年4月2日收到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性別平等工作會評議審定結果,認定麥當勞違反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第13條第2項,未妥適處理相關內部申訴,且未提供及時有效之救濟管道。

2025年3月27日,母親在社群平台寫下這段,獲得超過7萬個讚:
「我女兒她只是去打工
卻被主管性侵將近一年
這一年內她身不如死
最後活不下去結果河自殺
麥當勞只回應一盒水果慰問
道歉都沒有」


她留下的遺書,整篇都在道歉。母親公開了那張照片(人名已打碼)。她寫的是:
「別去怪罪任何人 要怪就怪我吧,
是我不爭氣不夠自信,
是我得了精神病什麼都不說,
是我造成了大家的麻煩」
「媽媽也一定 一定要好好的活著,不管是誰也好 都別怪罪了」
「若還有下一世,我會好好當一個聽話懂事的孩子」

(遺書照片本站已遮去寵物名稱等可辨識其身分之細節後存檔,連結見相關資料。監察院調查報告與家屬委任律師都指出同一件事:被害人的創傷反應與自責,常被司法與社會誤讀為「不像被害人」。)

母親同時在承受另一件事:網路上的攻擊。她公開回應過這些話(以下為其公開陳述):有人說她家庭有問題、教育有問題,讓17歲的女兒出去打工也有問題;有人說女兒18歲去借高利貸一定是她逼的;有人說她滿眼是錢,利用女兒的死向麥當勞索取高額賠償。她的回答是,從頭到尾沒有說過要多少錢,賠償金額交給律師處理,她只說了一句話:
「你們的孩子值多少錢我的孩子就值多少錢」
至於有人問她為什麼不向他求償,她說女兒還在的時候就已經告過他了,但從來沒看見他出現;女兒一想到對方還在外面就會怕,後來出現幻覺、幻聽。她也寫道,有人希望她跟女兒一起去死,有人說連他都想侵害她女兒。她的回答是:「但你們錯了、我會堅強下去。」

另一則貼文裡,她說女兒的朋友把那段對話傳給她,她才知道女兒經歷過什麼:「如果不是我有憂鬱症,是不是第一時間就會跟我說了……我很自責為什麼我要有憂鬱症,讓女兒無法第一時間跟我求救。對不起,我沒有保護好你,但孩子你不髒真的不髒。」

她最後是跟自己說話。母親2024年12月18日公開一段畫面並寫道:無數次的侵害造成女兒無數次的崩潰,找不到人訴苦,最後她自己開了一個小帳,和自己對話。那段對話是這樣的:
「因為我在無數次的崩潰之後發現
讓情緒外露就意味著有第二個甚至更多的人要去分擔你的悲傷
我還是不喜歡那樣
所以我哭完了 就藏好了
有時候述說悲傷比假裝快樂還難
快樂還是有 但其實還在痛苦
只是痛苦成為了秘密」

(該截圖之帳號名稱本站已遮去後存檔,連結見相關資料。)

案發至今,家屬仍在等。被害人母親2026年8月仍在社群平台公開發文:「一直都在等!等一個公道!等一句道歉!」

(姓名來源:被害人母親於社群平台公開發文指認,2024年12月22日、12月23日兩度具名。媒體報導、監察院文書與檢方新聞稿均僅稱「李姓襄理」「李男」。本站不引用該帳號名稱,亦不轉貼其貼文,以免指向被害人身分。)

※ 同名同姓者請注意:本站所指為台北市士林區某麥當勞門市之襄理本人,全國其他同名同姓之人與本案無關,本站亦不接受任何針對同名者的指認或騷擾。
※ 照片來源:兩張照片為 Threads 上多人指認並提供,第二張為載有「李柏儒」姓名之畢業紀念冊頁面,姓名與人像同頁。媒體報導與官方文書均未刊出其照片。若你認得他、或發現本站誤植,請立即私訊「絞肉機女神」,本站會先撤下再查。
指控2022/11–2023/07 於門市監視器死角,對未滿17歲女工讀生多次性侵害與強制猥褻
申訴2024/03 報警並向公司申訴,麥當勞3/25成立調查小組
解僱2024/05/06 麥當勞認定權勢性騷擾成立,予以解僱
離世2024/11/04 失聯,11/07 被發現溺斃
裁罰2024/12 北市勞動局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處台灣麥當勞100萬元罰鍰
不起訴2025/04/07 士檢不起訴;2025/05 高檢署以偵查不完備發回續查
民事2026/01/05 家屬求償600萬開庭,他未到庭、與委任律師失聯
再不訴2026/03 士檢二度不起訴;2026/05 高檢署二度發回續行偵查
糾正2026/07/22 監察院通過調查報告,糾正臺北市政府勞動局
現況刑事偵查中、未起訴;自2025/09檢警搜索後行蹤不明
※ 同名同姓者請注意:本站所指為台北市士林區某麥當勞門市之襄理本人,全國其他同名同姓之人與本案無關,本站亦不接受任何針對同名者的指認或騷擾。
※ 照片來源:兩張照片為 Threads 上多人指認並提供,第二張為載有「李柏儒」姓名之畢業紀念冊頁面,姓名與人像同頁。媒體報導與官方文書均未刊出其照片。若你認得他、或發現本站誤植,請立即私訊「絞肉機女神」,本站會先撤下再查。被害人身分與可辨識細節,本站一律不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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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:2026/09/19

全文

台灣罪犯圖鑑 CASE #147 李柏儒

同一件事,五個機關,兩種結論。

而他自2025年9月檢警搜索後行蹤不明。

|一、他是誰|

李柏儒,台灣麥當勞台北市士林區某門市襄理(案發時),在麥當勞任職13年後升任主管。

他目前未被起訴。以下所載為各機關已作成的處分,以及被害人生前與其家屬的指控。

|二、發生了什麼|

一名女高職生自2022年8月起在該門市擔任計時人員,當時未滿17歲。

她指控2022年11月至2023年7月間,他利用排班權力,在餐廳後區、後樓梯、更衣室及乾貨間等監視器死角,對她多次性侵害與強制猥褻。

本站不複述侵害過程之細節,亦不揭露任何可辨識被害人身分之資訊。

|三、她做了所有人要求被害人做的事|

2024年3月,她報警並向公司申訴。麥當勞於3月25日成立調查小組。

2024年5月6日,麥當勞認定「權勢性騷擾成立」,將他解僱。

2024年11月4日她失聯,11月7日被發現溺斃。

她報了警、走完性平調查、留下對話紀錄,公司也認定成立把人開除了。她撐了一年多才走。

|四、五個機關,兩種結論|

麥當勞性平調查:權勢性騷擾成立,解僱

臺北市政府勞動局:2024年12月認定台灣麥當勞經營商和德昌股份有限公司違反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第13條第2項,知悉性騷擾情形後未採取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、未提供被害人心理諮商等協助,處罰鍰100萬元

監察院:2026年7月22日通過監察委員葉大華提出之調查報告與糾正案,糾正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四項缺失

士林地檢署:2025年4月7日以罪嫌不足為不起訴處分;2026年3月再度認定證據不足、二度不起訴

臺灣高等檢察署:2025年5月以偵查不完備發回續查;2026年5月二度發回續行偵查

全案仍在偵查中,不是結案。

|五、監察院說了什麼|

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的調查報告,糾正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四項缺失:僅作系統登錄檢視而未啟動資源轉介、被動等待雇主通報、未依兒童最佳利益原則優先處理、跨局處橫向聯繫不足。

報告並指麥當勞該門市監視器死角眾多,且輕忽被害人同時具有「勞工」與「未成年人」雙重身分。

另促請勞動部會同教育部、衛福部就未成年工讀生研訂「跨法規處理指引」,促請法務部研議修正刑法妨害性自主罪之成立要件。

|六、他說是交往|

家屬委任律師團2025年4月的公開聲明,對他向檢方主張雙方是「正當交往關係」、親密行為均屬合意的說法回應:

「縱使被告作如此主張,亦僅為其片面卸責之詞,本案關鍵在於被告利用其身為主管職權,自被害人未成年時即對其遂行權勢性暴力,如此權力不對等的支配服從關係,不應是被告得以脫罪免責的理由,更不表示在親密關係中就可以違反他方意願而為性暴力。」

|七、她留下的證據|

被害人母親2026年6月22日公開兩人的訊息截圖,貼文標題是「妹妹留下的證據不被採納」。對話內容如下(照抄):

她:「我Line又被盜了,用這邊聊,你對我性侵的事你想怎麼和解」

他:「我已沒了工作我也回不去,也不會回去,所以想解決此事」

她:「此事?1:工作的事?2:對我性侵的事?」

他:「妳想如何才能結束??」

她:「如何才能結束?你指的是哪件事情結束?」

他:「撤告部分」

她:「你在對我性侵時就沒有想到有今天嗎?你想要怎麼談和解?」

他:「多少能和解?」

上列截圖由被害人母親公開,本站存檔於相關資料。本站無從獨立驗證截圖之真偽,亦不知檢方如何評價此一證據;家屬的說法是這些證據未被採納。

|八、手機泡水了|

承萬法律事務所與社團法人暖暖Sunshine協會於2025年4月7日發布聯合聲明,載明家屬對不起訴處分表達震驚與哀痛,先前已盡力協助提供證據,「唯當時被害人手機因泡水損壞而難以還原」。

|九、她媽媽|

被害人母親2025年3月27日在社群平台寫下這段,獲得超過7萬個讚:

「我女兒她只是去打工

卻被主管性侵將近一年

這一年內她身不如死

最後活不下去結果河自殺

麥當勞只回應一盒水果慰問

道歉都沒有」

她記下女兒說過的一句話,以及自己的回答:

「媽媽我髒了我配不起任何人了」

「寶貝,你不髒,一點都不髒,髒的是那傢伙」

母親2026年6月寫下:「如果忘記走出來是那麼簡單,我就不會得重度憂鬱症了」「養了19年女兒說沒了就沒了,是要我怎麼簡簡單單的說忘就忘」「再給我一些時間好嗎」。

她也寫過:「如果不是我有憂鬱症,是不是第一時間就會跟我說了……我很自責為什麼我要有憂鬱症,讓女兒無法第一時間跟我求救。對不起,我沒有保護好你,但孩子你不髒真的不髒。」

|十、她最後是跟自己說話|

母親2024年12月18日公開一段畫面並寫道:無數次的侵害造成女兒無數次的崩潰,找不到人訴苦,最後她自己開了一個小帳,和自己對話。

那段對話是這樣的:

「因為我在無數次的崩潰之後發現

讓情緒外露就意味著有第二個甚至更多的人要去分擔你的悲傷

我還是不喜歡那樣

所以我哭完了 就藏好了

有時候述說悲傷比假裝快樂還難

快樂還是有 但其實還在痛苦

只是痛苦成為了秘密」

該截圖之帳號名稱本站已遮去後存檔。

|十一、她的遺書整篇都在道歉|

母親公開了那張照片(人名已打碼)。她寫的是:

「別去怪罪任何人 要怪就怪我吧,

是我不爭氣不夠自信,

是我得了精神病什麼都不說,

是我造成了大家的麻煩」

「媽媽也一定 一定要好好的活著,不管是誰也好 都別怪罪了」

「若還有下一世,我會好好當一個聽話懂事的孩子」

遺書照片本站已遮去寵物名稱等可辨識其身分之細節後存檔。監察院調查報告與家屬委任律師都指出同一件事:被害人的創傷反應與自責,常被司法與社會誤讀為「不像被害人」。

|十二、她媽媽同時在承受另一件事|

母親公開回應過這些話:有人說她家庭有問題、教育有問題,讓17歲的女兒出去打工也有問題;有人說女兒18歲去借高利貸一定是她逼的;有人說她滿眼是錢,利用女兒的死向麥當勞索取高額賠償。

她的回答是,從頭到尾沒有說過要多少錢,賠償金額交給律師處理,她只說了一句話:

「你們的孩子值多少錢我的孩子就值多少錢」

她也寫道,有人希望她跟女兒一起去死,有人說連他都想侵害她女兒。她的回答是:「但你們錯了、我會堅強下去。」

|十三、現在|

民事部分,家屬對他與和德昌股份有限公司各求償300萬元,合計600萬元。2026年1月5日士林地院民事庭開庭,他未到庭,其委任律師表示聯繫不上當事人。

家屬委任律師表示,自2025年9月檢警至其住處搜索後,家屬即未再掌握其行蹤,也從未收到他的道歉。

被害人母親2026年8月仍在社群平台公開發文:

「一直都在等!等一個公道!等一句道歉!」

📌 查證來源(都在網頁)

監察院|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2026/07/22通過之調查報告與糾正案(監察委員葉大華提案)

臺北市政府勞動局|2024年12月裁罰和德昌股份有限公司100萬元(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第2項)

律師聲明|群律法律事務所簡大為、廖瑞銓、王姿茜、李毓倫、孫全平、蔡尚謙律師2024/12/26聯合聲明

律師聲明|承萬法律事務所與社團法人暖暖Sunshine協會2025/04/07聯合聲明

被害人母親於社群平台之公開發文(2024/12至2026/08)

※ 姓名來源:被害人母親於社群平台公開發文指認,2024年12月22日、12月23日兩度具名。媒體報導、監察院文書與檢方新聞稿均僅稱「李姓襄理」「李男」。本站不引用該帳號名稱,亦不轉貼其貼文,以免指向被害人身分。

※ 同名同姓者請注意:本站所指為台北市士林區某麥當勞門市之襄理本人,全國其他同名同姓之人與本案無關,本站亦不接受任何針對同名者的指認或騷擾。

※ 照片來源:兩張照片為 Threads 上多人指認並提供,第二張為載有「李柏儒」姓名之畢業紀念冊頁面,姓名與人像同頁。媒體報導與官方文書均未刊出其照片。

被害人的身分與可以辨識她的細節,本站一律不寫。

認得出他的人越多,孩子就越安全。

#台灣罪犯圖鑑 #麥當勞 #權勢性騷擾 #未成年工讀生 #把羞恥還給加害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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認得出他的人越多,下一個打工的孩子就越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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