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剛在 Threads 上,關於「教練和孩子的身體界線」又掀起一波討論。
我不想去評判任何單一個人,因為在證據還沒清楚之前,公開指認一個人,本身也是一種傷害。但這波討論,剛好戳中兩件我一直想跟家長談、而且很重要的事。今天不談任何人,只談這兩件事:
一、先談「身體界線」
先誠實說一件事,才公平:在游泳、體操、某些運動的教學裡,適當的身體接觸有時是必要的,扶著孩子讓他浮起來、調整他的姿勢。所以「有接觸」本身,不必然等於「有問題」。
但「必要的教學接觸」和「越界」,是有分別的。好的界線,通常是這樣:
- ・接觸是「教學上必要」的,而且發生在公開、看得到的地方;
- ・孩子是舒服的、可以隨時說不的;
- ・大人不會反過來從孩子身上「索取」親密(例如要孩子抱他、親他、安撫他的情緒)。
值得警覺的訊號則是:接觸跟教學無關、刻意把孩子帶到沒人的角落、要求保密、或讓孩子不舒服卻不敢拒絕。
而最重要的,是要教會每一個孩子這句話:
二、再談「誰在教你的孩子」
很多家長不知道:教你孩子的那個人,不一定經過任何查核。
你其實可以查,運動部有「教練證照查詢系統」,可以查一個體育教練有沒有正式證照。但這裡我要很誠實地補兩句,才不會冤枉人:
- ・「查不到證照」不等於「這個人有問題」。有些領域(例如救生、某些游泳教學)本來就不一定要運動部的教練證;沒有證照,不代表他就是壞人。
- ・反過來,「有證照」也不等於「絕對安全」證照證明的是專業,不是人品。
以台灣歷年數萬名游泳教練為例:運動部的查核,限定的是「特定體育團體」檢定核發的證照,這在教學市場只占約 20–30%。其餘七成以上、正在線上執業的教練,拿的多是「非特定/一般體育團體」核發的游泳教練證,所以在運動部系統「查無證照」,很多時候只是因為他的證不在那個系統裡,並不代表他沒有資格、更不代表有問題。
(學校辦理協同游泳教學時,校方通常會要求得標廠商提供整團教練的合格證照,事先剔除不適任者。)
真正該補的方向是:把查詢擴大到「非特定/一般體育團體」,讓業者聘任、家長報名時也查得到,這樣才更有預防效果。
真正的問題,是更大的那個洞:在台灣,大量接觸孩子的工作,私人教練、才藝、營隊、社區課程,根本沒有一套統一的背景查核。這也是我一直在倡議「兒少工作證」的原因(詳見本站延伸閱讀〈他們告我妨害名譽,但我想先談兒少工作證〉)。
給家長的三個實用提醒
📌 選教練、選教室時,可以問清楚:他的資格、背景,以及上課環境是不是公開、有沒有其他大人在場、會不會有一對一的封閉空間。開放、透明的環境,本身就是一種保護。
📌 平常就跟孩子聊「身體界線」:哪裡不能被碰、被碰了不舒服可以怎麼做、回家一定要告訴爸媽。這比事後追究,更能保護孩子。
📌 如果你真的觀察到讓你不安的事,先別急著在網路上公審,那救不了孩子,還可能冤枉人。打 113、向警方或該機構反映,讓有調查權的人去查。這才是真正有效的保護。
我做這個網站,記錄的是「已經被判決、被認定」的加害人。但比事後記錄更重要的,是事前那道防線,教會孩子守住自己的界線,也督促制度把門關好。
那道界線,從來不是為了讓我們害怕世界,而是為了讓孩子知道一件事:你的身體,你作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