話說在前頭:我是個哲學人。哲學人最喜歡做的事,就是找反例、挑毛病、想這裡那裡還能怎麼改進。這種本事講難聽一點有點像嘴炮,其實是希望給大家反思的能力。但真正要把制度面的問題解決掉,還是得靠大家一起發想。所以這篇不是要罵誰。衛福部有一個「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」,讓民眾查醫事人員有沒有性別事件的紀錄,方向我覺得完全對;我只是把我查到的一個落差,誠實地講出來。
一、兩個我查不到的人
・王郁森 #007:語言治療師,利用治療名義猥褻幼童,2022年就已經定讞。
・陳伯元 #024:語言治療師,被控對多名未滿12歲兒童猥褻,偵結起訴時認定被害兒童多達29人,2026年起訴。
這兩個人,我在專區裡都查不到。專區在頁面下方寫了收錄範圍:「本專區所列涉及性別事件之醫事人員案件資訊,現階段以112年性平三法修正迄今本部已整理之公開資訊為主,後續將依裁判書系統等公開資訊介接進度更新。」
我一開始想,是不是王郁森2022年定讞「太舊」、陳伯元2026年才起訴「太新」,剛好被這個時間範圍漏掉?
二、後來發現,不是舊、也不是新
因為你去看「西醫師」那一類:王至弘 #118,犯行是2021年,比王郁森還早,他在。鄭文芳 #119(一審判決後、尚未定讞)、高揚威 #020(更審中、尚未定讞),兩個人的案子都還沒定讞,卻也都在名單上。
而且專區底下第3點自己寫明:它收錄的裁判書「相關裁判是否已確定,以司法院裁判書系統個別案件網頁所載『歷審裁判』資訊為準」。也就是說,它收錄一件案子時,並不是以「已經定讞」為前提。
所以,舊案會收、還沒定讞的也會收。時間,不是他們被漏掉的原因。
三、其實,是整個職類還沒建起來
真正的原因很單純:王郁森、陳伯元都是「語言治療師」。而你點進專區的「語言治療師」分類,看到的是六個字:
整個職類,還是空的。
而這,其實是可以理解的。這些系統都很新,性平三法2023年(民國112年)才修,要把西醫師、中醫師、牙醫師、語言治療師、放射師這麼多職類,跨好幾個機關、一筆一筆整合、介接進來,本來就不是一夜之間做得完的事。我完全相信承辦的人也很努力。只是就現況而言,語言治療師這一格,還沒輪到、還沒接上。
四、而且,官方其實有心
最能說明「官方有心」的,是這件事。
2026年4月8日,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公開說明陳伯元的案子:這名語言治療師最重可廢止執業執照;衛福部會請新北市衛生局加強督導事發診所、進行行政指導,並要求調查期間禁止他接觸病患、限制他從事相關業務。她還講了一句:若有停業處分,將公布至性別事件專區。
你看,方向是對的、話也講清楚了。官方不是不想做。只是從「說要公布」到「系統裡真的查得到」,中間還有一段路,而那段路,系統目前還沒走完。
五、連衛福部都說,這是為了公益
還有一件事,我覺得很重要。這個專區底下自己寫著:公開這些資料,「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6條但書第2款『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』」。
也就是說,連主管機關都白紙黑字認定:為了公共利益,把醫事人員的性別事件紀錄公開讓民眾查,是正當的、該做的。所以問題從來不是「能不能公開」,大家的方向其實一致,只是官方能整理、能介接的速度,還追不上現實裡一直在發生的案子。
六、所以,我來補位
我很清楚,不是每個人都像我這樣,有時間、也願意一直泡在這些查詢系統裡查來查去。大多數的家長,光是把日子過好、把孩子顧好,就已經很累了。
所以我做的,就是把這些散落各處、系統還沒接上的事實,先一件一件整理起來,放在同一個地方,讓沒時間查的人,也查得到。
這不是要跟官方作對,剛好相反,是想幫忙補上那個還沒接起來的洞。哪一天系統真的跟上了、語言治療師那一頁不再是空白,是我最樂見的事。在那之前,這個位子,總得有人先站著。我頂多是那個先把洞指出來、先站在洞口的人;制度面真正怎麼補,還是得靠大家一起發想。
因為認得出他的人越多,孩子就越安全。
・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對板橋語言治療師案的說明(媒體報導,2026/04/08)
・各案判決:王郁森 #007、陳伯元 #024、王至弘 #118、鄭文芳 #119、高揚威 #0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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